今年4月1日开始,青海又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有了新规矩。青海省人社厅和青海省财政厅最近发布了《通知》,要规范一下全省的这项工作。根据这个规定,补贴主要用来给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交养老保险。以前的政策有个麻烦点,就是符合条件的人想领这个补贴得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行。这次新政策把这个路给打通了,不管是参加城乡居民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只要符合条件都能领补贴。不过补贴也有两种算钱的方式。如果征地的时候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就按实际交的钱算补贴;如果是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就按个人交的那部分算。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补贴直接打进个人账户里去;如果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余额不够当年实际交的钱、二是已经领养老金或者关系转走或者去世的情况,所在县(区)的社保机构会把剩下的钱一次性发给本人或者继承人;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补贴余额先存起来留着,等到以后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时候再一并给本人。 如果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了,那补贴打进来之后还是按照原来的算法(系数139)来算每个月能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