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洲企业非法取土销售 用建筑垃圾回填被责令整改

问题曝光 近日,新洲区李集街有村民反映,当地一家企业租赁农用地后,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土地约千余平方米,深达四五米,并将挖出的土方出售给工程建设方。更令人担忧的是,企业回填时未按规范施工,而是填入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勘察显示,坑体表层仅覆一层薄土,下方夹杂砖块、混凝土碎块等废弃物,存在环境污染和土地功能受损风险。 监管调查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确认,涉事企业在2025年5月实施取土行为,未履行审批手续,但所涉地块不属于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企业负责人解释称,开挖原本用于建设粪便分解池,多余土壤因“无处堆放”才对外销售。但其以建筑垃圾回填深坑的做法明显违规。李集街综合执法中心表示,企业自称覆土厚度达80厘米,但现场情况与农业农村部门复耕标准不符。 深层原因 此事折射出三上问题:一是少数企业为压缩成本,忽视生态保护责任;二是基层执法存在巡查盲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三是土地租赁后的用途监管衔接不够紧密。需要指出,涉事地块周边均为农田,一旦污染物渗漏,可能对周边农业生产造成长期影响。 整改措施 目前,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限期清运全部填埋物,并按《土地复垦条例》要求重新回填符合耕作层标准的土壤。新洲区自然资源局表示,将联合街道办加强动态巡查,针对土地租赁中“以租代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拟建立土壤转运登记制度,从源头遏制私挖、盗卖土方行为。 未来展望 专家认为,此类案件可强化“双罚制”,既追究企业责任,也倒查审批与监管环节的疏漏。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力度提升,各地可探索“智慧国土”监测手段,通过卫星遥感与网格化巡查结合,提高发现和处置效率。此次事件也提醒各地在农地流转管理中,把经济活动纳入生态红线约束,防止“一租了之、无人过问”。

土地既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对取土外售、垃圾回填等行为,既要依法严处,也要在制度上补齐建筑垃圾消纳、土方处置与复耕验收等关键环节。整改不能停留在“填平了事”,必须落到“恢复耕作能力”的结果上。只有让每一处被扰动的土地按标准修复到位,才能回应群众关切,守住耕地红线和绿色发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