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租车司机被乘客扇耳光索赔5万

1月16日凌晨两点,长春一名出租车司机李某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他在小区门口载上了两名满身酒气、年龄约50岁的表兄弟乘客。车子刚上路没多远,后排乘客突然情绪失控,对正在开车的李某一顿扇耳光,还用各种方式捂住眼睛、抱着脑袋。因为完全没办法控制,车子直接冲进了路边的隔离带。幸好这次没出什么大事,车子只是受了点轻伤,李某也只是受了轻微伤。 事发后李某赶紧报了警,把车锁好保护现场。派出所民警来了之后组织调解,可在赔偿金额上双方谈崩了。李某提出要赔5万元,说乘客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了;那两名乘客只愿意给5000元。警方初步认为这事儿虽然没达到刑事拘留的标准,但确实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 1月17日的时候,李某告诉记者,案件已经被派出所移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去深入研判了。这种升级处理的方式,说明公安部门非常重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祝入壁律师认为,这起案子有两重法律性质:一方面乘客在车上动手打人属于治安违法,应该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对路人也构成了现实危险,很可能触犯了《刑法》里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祝律师进一步分析说,判断是不是构成这个罪要看三点:行为有没有放火那样的危险性;是不是针对很多不特定的人;还有行为人是故意的还是疏忽大意。在这个案子里,乘客在车开的时候故意捂住司机的眼睛,危险程度显然比普通的殴打要大得多。 对于司机维权这件事,专家给了几点建议:第一要留好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和医院的伤情证明;第二可以给办案机关写书面材料,要求按刑事案件程序来审查;第三在治安处罚程序里要好好申辩自己受到的伤害;第四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再要车损费和误工费等赔偿。 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看,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夜里跑出租车的安全防护措施太落后了。虽然全国很多地方都给出租车安装了驾驶区隔离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但长春地区还没普及呢。交通运输部门应该赶紧评估一下强制安装这些设备的必要性。 这起发生在长春街头的事儿早就不是单纯的司机和乘客吵架那么简单了。它成了检验咱们公共安全防线的一个大案例。公安机关的升级处理也表明了维护公共安全底线的决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每一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得到严肃处理。 这件事最后的处理结果不光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还会给大家立个规矩:只要你干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事儿,就得承担后果。相关部门应该借着这个机会把营运车辆的安全标准完善一下,把道路交通安全的防线筑牢了,好让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都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