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住房"以旧换新"政策 探索房地产市场纾困新路径

问题:在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背景下,改善性需求释放不充分成为影响市场企稳的重要因素。

其中,“先卖旧、再买新”的链条容易在“旧房难卖、成交周期长、价格波动大”环节受阻,导致置换家庭观望情绪上升,交易循环难以顺畅形成。

如何盘活存量、带动增量、稳住预期,成为各地政策发力的共同方向。

原因:一方面,市场预期仍在修复期,部分区域二手房挂牌量较高、买方谨慎,旧房价格形成机制更趋理性,置换人群对价格与成交时间的不确定性更为敏感。

另一方面,地方在推进存量收购、城市更新等工作时,面临资金成本、资产运营、风险分担等现实约束,单一政策工具难以覆盖从评估、收购到改造、再运营的全链条。

再加上部分地区前期探索更偏“点状试点”,缺乏统一规则与可复制的执行框架,政策效果容易出现分化。

影响:山东出台的省级指导意见之所以受到关注,在于其通过制度化设计尝试重构置换链条,直指改善性需求的核心堵点。

其一,“卖旧换新”路径引入房企、中介与购房者三方协同,并设置中介兜底安排,旨在降低旧房滞销导致的新房履约风险,稳定交易预期。

其二,“收旧换新”由国企或房企等主体直接收购旧房并抵扣新房款,有助于缩短置换周期,提升交易效率。

其三,“拆旧换新”面向老旧住房,在符合规划与安全前提下推动原拆原建,并通过容积率奖励等激励与城市更新相衔接,意在把居住改善与片区品质提升联动起来,形成更可持续的价值支撑。

对策:政策能否落地见效,仍需直面三方面挑战并系统破解。

第一,管理价格预期差。

旧房持有人的心理价位与收购方基于风险、资金成本与未来收益测算形成的报价之间,往往存在偏差。

第三方评估、“双盲评估”等机制有助于提高透明度与公信力,但更关键的是建立可解释、可追溯的定价规则,并配套合理的风险分担与争议处置机制,减少交易摩擦,避免因个案纠纷影响整体信心。

第二,形成可持续资金来源。

无论是存量收购还是拆旧重建,都需要长期、规模化且成本可控的资金支持。

在土地出让收入波动、地方债务约束趋严的情况下,必须更加注重“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融资格局:一方面用好专项债等合规工具,探索与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统筹;另一方面推动市场化资金进入,鼓励设立稳定房地产与城市更新的长期资金平台,以国有资本信用撬动保险资金、资管资金等参与,形成可计算的投资回报与风险隔离机制,避免“短钱做长事”带来的流动性压力。

第三,提高存量资产运营效率。

收购而来的旧房若不能有效转化为可持续供给,容易形成新的资产负担。

将其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安置房,或通过“微改造”再入市,均对改造设计、工程管理、招商运营、物业服务与资本运作提出更高要求。

应推动专业化运营主体参与,明确资产处置周期、收益分配与监管要求,确保“收得进、管得住、用得好、退得出”。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住房“以旧换新”不仅是短期活跃交易的工具,更是推动供给结构优化与城市更新提质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政策成效将取决于三项协同:其一,与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联动,形成“收购—改造—运营”的稳定路径,以公共目标提升市场效率;其二,与城市更新行动深度绑定,通过完善公共服务、改善环境品质、优化交通与配套,提升片区综合价值,为新房销售与二手房流通提供更坚实的基本面支撑;其三,在供给侧持续推进“好房子”导向,推动新建住房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并稳步探索现房销售等模式,降低交付不确定性,增强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安全感与获得感。

住房"以旧换新"是房地产市场从增量驱动向存量优化转变的重要标志。

山东的探索表明,有效的政策设计需要打破单一思维,通过金融创新、规划协同和供给侧改革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合力。

当前,各地应在借鉴山东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实践,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形成推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从"卖旧难"到"换新易"的转变,推动房地产市场迈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