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近日披露的2025年业绩数据引发关注;根据该社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全年累计保险业务收入达3.47亿元,但第四季度单季出现净亏损578.31万元。更值得重视的是,该季度再保后赔付金额前五位的事项合计超过1500万元,其中三笔赔付金额均达300万元以上。 渔业虽然看似传统产业,但实际属于高危行业,与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面临类似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披露的数据看,第四季度的五笔重大赔付事项均为人员落水失踪,单笔赔付金额90万元至601万元之间。此集中的高赔付现象既反映出渔业从业人员面临的实际危险,也暴露出该领域风险在特定季节的高度集中性。相比之下,其他季度的重大赔付事项虽然涉及火灾、沉船等多种原因,但单笔赔付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 大额赔付事项对互助保险社产生多上影响。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指出,直接影响包括推高当期赔付率、对公司财务形成冲击,甚至可能侵蚀偿付能力并引发流动性风险。间接影响则包括需要上调保险产品定价、补充资本或面临监管部门对偿付能力的关注。 保险风险转移的机制此次挑战中得以体现。渔业保险与其他保险运行机制相同,都是通过汇集大量同质风险,在不同被保险人之间进行损失分摊。但渔业互助保险的特殊性在于,其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会员提供低成本的风险管理服务。同时,渔业保险多属政策性保险,政府提供相应的保费补贴支持。面对大额赔付,互助保险社可按规定运用大灾风险准备金、补充资本、临时融资等手段应对,同时若事先投保了再保险,也可向再保险人要求摊回赔款。 成本控制成为当前的现实挑战。数据显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2025年综合成本率达到117.18%,其中综合赔付率为80.85%,综合费用率为36.33%。这意味着保险社在承保端面临亏损压力,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综合成本率。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成立于2023年2月,是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为5亿元。该社业务聚焦渔业行业专属风险保障,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涉及的再保险业务。目前已在广西、辽宁、海南、福建等地设立分社,并不断扩大业务覆盖范围。2026年1月,河北分社首单签发,标志着专业渔业互助保险服务在该省正式落地。 针对成本压力,业内人士建议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一上,应继续优化产品定价,使费率与实际风险相匹配,避免定价过低导致的承保亏损。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与海洋、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更加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此外,通过提升风险预防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也是降低赔付成本的重要途径。
渔业风险的集中爆发警示我们:安全防护与金融保障需双管齐下。对互助保险机构而言,需将赔付压力转化为风控升级的契机;对整个行业而言,则需通过科学预警、规范管理和安全建设,打破"事后补偿"的被动循环,构建更稳固的海上生产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