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之女尸案

1976年上海那个时候出了个女尸案,说一个叫邹英的姑娘8月5号那天在大清河漂上来,当时大家都觉得是她男朋友路明杀的,因为路明在海军潜艇部队当差。结果申城公安局调查了一下,就给路明定罪了,抓了他一年。到了1977年,有个叫端木宏峪的警察接手这事儿,他在翻卷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细节。验尸报告里写着邹英的肺里有水草碎屑。端木宏峪就想不通了,要是邹英是先被勒死再扔河里的,肺里怎么可能还有水草呢?而且他还注意到路明手背上有道划痕,和邹英的勒痕不一样。 端木宏峪心里开始犯嘀咕了。他去邹英家里一看,发现有很多线索被忽略了。原来邹英有精神疾病,出事前几天状态很不稳定。家里还发现了卸下来的灯泡和扯断的麻绳,这说明她之前自杀过几次都没成功。最后一次就是因为灯泡没电才没死成。 端木宏峪就把所有线索串在一起分析:邹英是自己想自杀但没成功,神志不清地跳进了大清河。因为落水时还有口气,水草才钻进了肺里。那几道划痕其实是路明干活时弄伤的。 最后申城公安局采纳了端木宏峪的判断:邹英是死于旧疾发作后的自尽。路明被释放了出来。路明这个海军干事跨出班房大门时眼眶红红的。他心里可能不明白保住自己性命的不是运气,而是一个老刑警对“证据闭环”近乎魔怔的执着。 原来这起案子根本不是谋杀啊!是一个精神恍惚的病人在接连自杀失败后的最后一次尝试。这个案子让人们看到了办案人真正应该具备的品质:专业、理智还有对真相的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