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艺人鹿晗工作室声明:对网络谣言零容忍 已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近期,社交平台上出现以“合照”“爆料”为噱头的内容,指向部分艺人所谓“私密关系”,并在短时间内跨平台扩散、发酵。

1月3日,鹿晗工作室发布声明表示,针对豆瓣、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涉及鹿晗私生活的大规模造谣与诽谤行为,已依法完成证据固定并进入相关法律程序,同时提醒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继续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侵害其名誉权,已发布内容应立即停止传播并删除。

问题在于,涉事信息往往以“匿名爆料”“偷拍视频截图”“拼接合照”等形式出现,真假难辨,却通过情绪化表达和标题党包装吸引流量。

此类内容一旦形成传播链条,极易在“转发—猜测—再加工”的循环中被放大,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也加剧网络空间的对立与不信任。

从原因看,一是流量驱动下的“爆料经济”在部分账号中形成套利模式。

以猎奇、暗示性叙事吸引点击,再通过引导性评论制造话题热度,既降低了造谣成本,也抬高了辟谣难度。

二是跨平台传播带来的治理协同不足。

内容在不同平台间搬运、二次剪辑甚至“换壳”发布,导致同一谣言在多个场域同时扩散,增加取证与追责的复杂性。

三是部分受众媒介素养不足,对“未核实信息”缺乏必要的甄别与克制,客观上为不实内容提供了传播土壤。

影响层面,首先,造谣与诽谤直接侵害公民名誉权,造成社会评价受损、职业活动受扰,甚至引发网络暴力等次生风险。

其次,谣言在公共空间的持续发酵,会挤占严肃信息的传播资源,使舆论场被情绪与猜测裹挟,不利于形成理性讨论氛围。

再次,平台生态层面,“以讹传讹”的内容循环将诱导更多账号模仿,形成不良示范效应,影响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应对之策上,相关当事方以“固定证据—委托律师—启动程序”的路径依法维权,体现了以法治方式回应网络侵权的态度。

同期,范丞丞工作室也发布声明称,针对有关偷拍内容与不相关素材被“添油加醋”传播的情况,律师团队已完成证据固定与法律文件起草,一旦达到起诉标准将依法启动程序。

上述动向释放出明确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借“爆料”之名实施侵权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与此同时,平台治理也需进一步前置与精细化。

一方面,针对“爆料类”“暗示性造谣”“偷拍散布”等高风险内容,应强化审核与溯源机制,完善举报受理、快速核验、分级处置和证据留存流程,减少谣言传播窗口期。

另一方面,对多次发布不实信息、组织化搬运传播的账号,应依法依规采取限流、禁言、封号等措施,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对普通用户而言,应提高信息辨识能力,不轻信、不转发未经证实的“瓜”,不以“围观”之名参与扩散,避免成为谣言链条的一环。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依法维权案例增多、平台治理规则趋严、公众法治意识提升,网络侵权的成本有望进一步抬升,冲击“造谣获利”的灰色空间。

但也应看到,谣言形态正在向图文拼接、短视频剪辑、私密素材盗用等更隐蔽方式演变,治理需要技术手段与法治手段协同推进,并在隐私保护、名誉权保护与信息传播秩序之间形成更清晰的边界与更可执行的规则。

每一次对谣言的依法追责,都是对网络空间规则的一次校准。

面对未经核实的“爆料”,社会需要的不只是情绪宣泄,更应坚持事实标准与法律尺度:让造谣者付出代价,让传播者保持克制,让平台承担责任,共同守住真实与理性,才能让网络生态回归清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