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联合调解”模式创新工作方式

在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的一片甘蔗地边,日前发生了一件新鲜事。江州区法院给把这个地旁的矛盾给解决了。周某和唐某为了地界问题争执不休,村里组织了好几次调解都没成,这才闹到了江州区法院。法院觉得不能光在屋子里办案子,得把老百姓的事儿解决在田间地头,就把驮卢人民法庭搬到了甘蔗地里现场开庭。法官们拿着皮尺在地里丈量、勘验,还请了村里的干部和测量人员一起帮忙。大伙儿在现场摆事实、讲道理,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这事儿才算彻底消停。 现在农村里种地值钱了,大家对土地的产权意识也强了,为了几亩地闹得不可开交的事儿经常发生。这种纠纷时间长、证据少,处理不好容易闹出大动静。唐某和周某的情况就是典型例子,因为地界不清导致纠纷僵持不下。这也反映出一个问题:一方面老百姓对传统的调解不太信任;另一方面这些纠纷涉及专业的测量和技术认定,光靠村里的干部很难搞明白。 深入分析一下这种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以前农村经历过家庭联产承包、土地确权这些改革,有些地块因为档案不全或者当时指界不清晰导致权属模糊。现在农业规模化发展了,土地附加值高了,村民们对自己的权益看得更重了。而且基层调解组织在专业能力和权威性方面还有些欠缺。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及时解决,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比如本案涉及甘蔗种植,耽误了农时就要亏一大笔钱;长期来看还会破坏邻里关系、影响乡村和谐稳定;更可能让老百姓对基层治理体系失去信心。 面对这种基层治理的难题,江州区法院的做法给大家指了条明路。他们采取了“巡回审判+联合调解”的模式来创新工作方式。首先把庭审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去审理,这样方便双方举证质证,也能省下不少打官司的成本;其次邀请土地测量人员和村干部一起参与进来形成专业合力;再次通过现场勘验、绘制示意图来固定事实真相;最后在调解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 从更高的角度看,这种做法正好符合现在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的改革方向。最高人民法院也一直强调要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推动司法服务下沉到基层去。广西各地法院都在建立“田间法庭”“渔排法庭”这些巡回审判点,把法律服务送到了村屯社区门口。这种模式缩短了法律与群众的距离,还能增强法治教育的直观性和感染力。 展望未来基层司法服务还有很多空间可以挖掘。一方面可以把司法、行政、调解组织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的协同机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效率。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些案例积累经验、完善规范流程,为以后解决同类问题提供参考标准。 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走到丰收在望的甘蔗地边上,改变的不仅仅是庭审地点。这既展现了中国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务实作风,也折射出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画面。当法官的脚步踏遍田野乡间的时候,法律的温度就会浸润到百姓的心田里。这不仅仅是个案纠纷的解决,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