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正面临新的挑战。数据显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从2018年的166.5万件增至2024年的425.7万件,增幅超过150%。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达64.8万件——同比增长37.5%。其中——新业态用工纠纷增长尤为迅速,全国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占比从2020年的7%上升至2023年的19%。这些数据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态多元化,劳动权益保护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不断上升。 当前劳动者维权面临多重困境。受到权益侵害的劳动者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一上,个体诉讼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而获得的补偿往往难以弥补这些成本,导致维权动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现有的民事诉讼代表人制度存代表人难以产生的实际问题,工会支持起诉也以劳动者个人起诉为前提,如无人主动起诉,这个机制就无法启动。即使个体诉讼最终胜诉,也难以有效阻止类似侵权行为在其他劳动者身上重复发生,形成了"事后救济"的被动局面。 这种现状带来的影响是多上的。一些企业通过压低劳动成本、侵害劳动者权益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扰乱了正常的就业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守法企业反而因为承担更高的劳动成本而处于不利地位,这种失衡的竞争环境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高质量增长。同时,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建议。他建议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总则第3条所列举的16个领域之外的新增领域。这一建议的核心在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优于救济"的功能,突破个案纠纷的局限性。通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提起诉讼,可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规模效应,将被动的事后救济转变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 在具体范围上,吕国泉建议劳动者权益保障应聚焦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问题,重点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易受侵害的群体。这一界定既反映了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也反映了当前就业形态变化的现实需要。 这一制度创新还意义在于更广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有效消除监管落差,可以保护守法企业,完善法治化的公平营商环境。当所有企业都在同一法治框架内竞争,不能通过侵害劳动者权益获取优势时,市场竞争秩序就会更加规范有序,这最终有利于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劳动者权益保障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在就业形态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背景下,创新维权机制势在必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引入,或将开辟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路径,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法治动力。未来,如何平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权益,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