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个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个套娃,从创世纪一直说到奥德修斯,讲的全是故事里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在围着故事打转。咱们就把话说透了,01元戏剧、元故事,说白了,就是让故事自己套自己,你懂吧?先是起个头,接着中间断一顿、停一停,或者干脆重写一遍,只有当这种“元叙事”发生了,故事才算真正开始。再说到那个神话开头,“起初神创造天地。”这第一句话里头就藏着时间的门道。把光叫成昼,把暗叫成夜,晚上跟早晨轮流换着过,这才算是头一天。到了第四日,神又吩咐天上要有光体来分昼夜、做记号、定节令和年岁。你看怪不怪?“日子”这个概念是到了第四天才造出来的,那前三天的日子到底是怎么来的?一句话就把时间本身给折进去了:先有“日子”,再有“天数”,天数被人记下来了,这才有了所谓的“历史”。有个义人听见了说话声,被叮嘱“把一切记下来”,拿“时日”去算清每一天。凡人肉眼根本看不见时间怎么走,所以他干脆把时间裁开、说出来,让原本模糊的自然与不自然都变得有规可循。到了这一步,故事就分成了两拨:一边是那义人的记录,一边是他所记录的宇宙。咱们再跳过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看看西方戏剧是怎么来的。阿里斯托芬写的喜剧里头,演员们玩得挺溜:先假装自己不是演员,再假装成角色,最后还假装成旁观的第三者。每一层伪装都是在提醒大伙儿:这是演戏。阿贝尔管这叫“元戏剧”,模仿、扮演、伪装一层层叠起来,戏剧意识就在舞台上醒了。等到台上的人也清醒了自己正在演戏的时候,“戏中戏”的结构就出来了——“元”这东西从此就有了不被时间限制的起点性。 等到特洛伊战争打完了以后,奥德修斯回家路上走了八十一难。他在法雅西亚岛参加宴会的时候,盲诗人德默多克斯随手就把那本特洛伊史诗唱出来了。你猜怎么着?那里面唱了好多都是奥德修斯自己的英雄事迹。他听着听着就感动得掉泪——他这是头一回当自己历史的见证人啊。汉娜·阿伦特当场就下结论:“历史在那一刻才算是真正开始了。”荷马、德默多克斯、盲诗人……这些人的身份混在一起,声音都交错在了一块儿。这就又验证了一遍:叙事这东西是可以回头看、是可以折叠的,也是能永远活着的。汪民安在那本书里转述了福柯的话:语言就是为了抵抗死亡用的。他把《奥德赛》倒过来放着看——从回家以后的回忆开始讲起。每遇到一次危险都靠说话来躲开;只要奥德修斯不把故事停了讲下去,他就一直处在那种马上要出事的状态里,不管什么伤害都没法真把他给伤到。语言就像面镜子一直在那儿反射呢;把死亡挡在了讲故事的范围之外;故事也就因此变得有无限厚的厚度了。 米兰·昆德拉把死亡分成了三种样子:肉身死、意义死、叙事死。 故事就是靠不断制造、衍生、复活这一招,保证了那个“制造—死亡—再生”的圈圈一直转个不停;死一个又活一个;历史这才变成了能一直往下传的东西。 老人家要是想写自传的话;其实只要在每一页上都写自己是怎么想到要写自传的念头就行;把自传再套一层自传;才算摸到那个“元人”的门儿。 这样看起来挺狡猾的吧?可也是因为这样才最接近那个“人中人”的感觉:谁要是能听懂那个意思;谁就能尝到故事里的回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