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堂法院判处男子偷装定位器跟踪他人行踪:以“关心”之名行侵权之实终获刑

问题—— 随着定位设备、电商渠道和移动互联网服务普及,借助技术手段跟踪、窥探他人行踪的违法行为更趋隐蔽;金堂县人民法院披露的这起案件中,唐某追求罗某未果后心生怨怼,为掌握其日常去向,先后购买3个GPS定位器,于2025年3月4日至3月24日期间趁罗某不备,将定位器分别安装在其黑色轿车及电动自行车上,试图通过实时定位长期掌控其行踪。罗某发现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随即侦查,并于2025年4月3日对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取定位器轨迹记录,唐某非法获取罗某原始轨迹信息6743条,其中有效行踪轨迹186条。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安装定位器并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案判决为打着“关心”旗号的越界行为划清底线,也提示了数字化时代公民权利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当技术更易获得、也更易被滥用时,更需要用法治明确边界、用理性处理情感与冲突。案件警示:以爱之名的控制并不浪漫——落到法律评价上——往往就是对他人隐私与权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