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方破获特大金融黑产案 反催收团伙敲诈勒索18.8万元被批捕

公安部12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与阶段性成效,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引发社会关注。

该案折射出近年来围绕信用卡逾期、催收服务等环节滋生的“反催收”黑灰链条,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破坏性。

问题: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恶意投诉成为牟利工具。

经警方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间,宋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大量信用卡欠款人信息,随后与部分持卡人签订所谓“委托合作协议”,以“代理人”身份组织人员实施所谓“反催收”操作。

该团伙通过虚构银行及催收公司存在违规催收等情形,短期内向金融监管机构集中、频繁发起大量投诉,制造“问题突出”的假象,进而对相关银行和催收公司形成舆情与合规压力,达到逼迫对方让步、索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公安部通报显示,该团伙累计敲诈催收公司18.8万元。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推动黑灰产在债务纠纷缝隙中滋生。

一是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与倒卖仍有生存空间,逾期人群信息一旦外泄,极易被不法分子精准“捕捞”,以“协商减免”“停催免息”等话术诱导签约。

二是部分债务人对金融规则、法律边界认识不足,急于摆脱逾期压力,给了“代理维权”包装可乘之机。

三是投诉渠道便捷、处置流程强调快速响应,一些不法团伙利用监管投诉的严肃性与企业合规要求,采取“批量化、模板化、节奏化”方式制造压力,将公共资源异化为牟利筹码。

四是催收行业链条长、外包环节多,个别机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也为不法分子编造“违规叙事”提供了炒作空间。

影响:扰乱金融秩序,侵蚀监管资源,放大信用风险。

此类行为表面上打着“帮助持卡人维权”的旗号,实质是以投诉为杠杆进行敲诈勒索。

一方面,恶意投诉挤占监管机构受理、核查资源,影响对真实侵权问题的及时处置。

另一方面,不当“免债”“停催”预期被人为放大,诱导部分债务人选择对抗而非依法协商,削弱合同约束与信用环境,增加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难度。

更重要的是,黑灰产链条往往伴随个人信息违法获取、虚假材料制作、网络引流组织等行为,容易形成跨区域、分工化犯罪网络,影响面广、隐蔽性强。

对策:坚持依法打击与源头治理并重,推动治理向全链条延伸。

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金融领域“黑灰产”的集群打击力度,对以恶意投诉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以法治守底线”的明确信号。

同时,治理也需多方协同、系统施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与外包管理,完善贷后沟通与合规催收流程,减少被“设局”空间;监管部门可进一步优化投诉分流与核验机制,提高对同源、同模板、短期集中投诉的识别能力,推动投诉处置回归事实与证据;行业协会应加强从业规范建设和黑名单共享,压缩不合规催收与“灰色代理”生存土壤;对持卡人群体,则需加强金融法治与信用教育,引导通过正规协商、司法调解等渠道解决纠纷,避免陷入“付费代理—对抗投诉—二次受害”的循环。

前景:在强监管与技术治理叠加下,黑灰产将向隐蔽化、链条化演变,治理需要长期韧性。

可以预见,随着打击力度加大,相关团伙可能转向线上化引流、跨平台组织、境外通信工具联络等方式规避侦查,甚至与信息贩卖、网络水军、虚假材料制作等灰色环节深度耦合。

对此,既要继续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执法,也要推动企业端提升风险识别与证据留存能力,形成“发现—处置—追责—预防”的闭环治理。

公安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正是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重要抓手。

据通报,2025年8月,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

目前,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此次公安部集中通报金融"黑灰产"典型案例,不仅展现了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决心和成效,更为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

面对不断演变的金融犯罪手段,只有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全民防范意识,才能构筑起维护金融秩序的坚固防线,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