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出台两份清单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课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其列为今年经济重点工作,这反映出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意义。 当前,我国市场建设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地方政府采购招标中的不规范行为影响公平竞争,招商引资政策差异导致市场要素流动受阻。这些"顽瘴痼疾"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为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系统的制度建设方案,概括为"一个条例、两张清单和三项制度"。其中,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将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明确界定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权力边界,规范政府行为。同时制定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引导各地在招商引资中遵循统一规则,避免恶性竞争。完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建立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树立全局意识,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小市场服从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具体推进中,国家发改委将落实"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推动电力、交通运输、技术、数据四大领域统一市场率先突破。这些领域涉及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统一将产生示范效应,为其他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同时,出台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使企业和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成效。 针对破除市场分割的具体路径,发改委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地方政府采购招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问题,健全问题发现、线索核实、督促整改、约谈通报四项工作机制。这诸多机制的建立,形成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完整闭环,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更大力度坚决破除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在于用统一规则破除地方壁垒,用制度约束短期行为,用公平竞争激发活力;清单化管理和法治化保障相结合,既能稳定预期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选择。随着制度完善和执行力度加大,统一大市场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也为中国经济应对复杂形势提供更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