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别盯着人家ai 出错,还得给人家留点犯错的空间

咱就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之前在那个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上说过,现在这高科技发展太快了,咱不能光盯着人家AI出错,还得给人家留点犯错的空间。就在今天上午,这次会议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的,最高人民法院还特意在报告里提了这事。 就拿杭州互联网法院最近判的那起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纠纷案来说吧。当时有个用户找AI问了个事,结果这AI把答案说得挺像模像样,等用户一较真儿说它错了,它非但不认错,还在那儿说“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这让人大跌眼镜,人家用户也就直接把这事儿告上了法院。 可最后杭州互联网法院是怎么判的呢?这法院压根就没支持用户那10万元的索赔要求。林文学主任后来专门解释了一下,为啥法院要判AI平台没责任呢?因为这事里那个所谓的“承诺”,说白了就是个机器生成的文本,根本不算是人做出来的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再说了,AI模型现在法律上还不是人呢,哪有那个本事独立去承担啥责任啊? 关键还得看平台这一方干没干坏事。那平台之前在界面上不是都写着“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嘛?人家还特意做了不少措施来提高准确性,算是尽到了应有的义务了。既然人家没过错,而且这次也没把原告给坑惨了,那法院当然也就不追究平台的责任了。 咱心里得有数啊,技术这东西本来就是在发展中出了点岔子,法律不能指望它“绝对零错误”。法院在处理这些新类型案件的时候,其实就是想给技术发展松绑一点。你看现在好多汽车都有L2级的“智能辅助驾驶”,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说了,这辅助驾驶系统可代替不了人开车去担责。这不仅是给车企吃了颗定心丸让他们放心搞研发,也是提醒开车的人始终得自己绷紧那根安全的弦。 但话说回来啊,要是有人存心搞破坏恶意侵权那是绝对不行的。你看报告里提的那个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就很典型,最高人民法院硬是判了恶意侵权人还有他们公司连带赔了3倍惩罚性赔偿共3.8亿元巨款。这就是法律对高端制造业的一种强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