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买房买车彩礼要退回去,否则就得按规矩办

大家可能都听说了,最高人民法院那边专门出台了个新规定,要把彩礼认定的范围给弄清楚了。现在像购房、买车这种大额的款项,如果是为了结婚给的,那就算是彩礼,以后就得按规矩办。2024年1月开始执行的这个新规,其实也是因为现在社会变了,大家的观念也不一样了,以前那种单纯的礼金送法已经不够用了,很多地方现在动不动就要房要车。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说了要加大打击婚骗这类违法行为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了几个典型案例,专门解释了咋区分彩礼和平时谈恋爱的花销。比如说赵某给李某花了15万元买车钱,法院就认定这是彩礼,必须要退回去。而像平时一起吃饭看电影花的钱,这属于日常交往的花销,不算彩礼。 如果有人借结婚骗钱或者索取财物,哪怕是领了结婚证没几天就分手了,只要男方有过错或者根本没怎么一起过日子,法院还是会判女方还钱。这个案子给下面各级法院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标准。 法院在判案的时候不光看钱给没给,还要看给的目的、当地的风俗还有俩人到底有没有一起过日子。如果借结婚骗钱的事情性质恶劣,构成犯罪了,那肯定不光是还钱的事儿了。 这新规不光是为了让打官司的人心里有底,也是为了引导大家别把结婚搞得太物质化。长远看这是想把大家往理性的婚恋观上带,让婚姻回归到情感本身。就像你看这次发的几个典型案例里提到的李某和赵某的事儿,“把15万元购车款认定为彩礼”,这就把规矩立得清清楚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