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手发布了一份《公告》,给企业资产重组吃了颗定心丸。这次政策调整让增值税这块显得更有人情味,毕竟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嘛。姜新录这位专家跟第一财经聊起这事,他觉得这次改动挺有意思。以前只说货物和不动产转让不征税,这回干脆把土地使用权以外的金融商品、还有品牌这样的无形资产都给包括进来了。这对做并购重组的人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葛玉御老师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以前在实务操作中,企业“打包转让”的时候总免不了涉及到商标权这些无形资产,可因为之前的规矩没写清楚,很多地方税务局还是会严格收税。现在范围扩大了,不仅没增加企业的税负,反而更合理了。 经济越发展,品牌、数据这些无形资产就越值钱。姜新录说,《公告》把无形资产的转让排除在征税范围外,能帮企业省下不少增值税。既然是“不征税”,而不是“免税”,接收方以后转让资产时没有进项只有销项,国家收的税其实一分不少。这招高明就高明在它没让企业自己掏腰包倒贴进项税。《公告》不光扩大了不征税的范围,还特意说明对应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葛玉御觉得这相当于打通了抵扣环节的堵点,能有效促进企业去做整合和合并。 当然想享受这个政策也不是白给的,得同时满足《公告》里列出的四个条件才行。第一是标的得是能独立运营的业务;第二是要把资产跟相关的债、人和员工一起打包卖;第三是得有正当的商业目的;第四是买卖双方都得是一般纳税人。最后还有一个小福利:如果一家公司因为重组被合并办注销了,那些没来得及抵扣的进项税还能继续由接手的那家公司接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