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通报了2025年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根据公告,遵义市播州区宏图燃气有限公司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产品(12公斤/瓶、3.5公斤/瓶规格)在省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中被检出不合格。 液化石油气作为重要的生活燃料和工业原料,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用气安全。国家对液化石油气产品的质量标准有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表明该企业在生产工艺控制、原料把关或质量检测等环节存在薄弱之处。 接到不合格检验结果后,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宏图燃气有限公司启动不合格处理程序。该企业随后进行了整改,但令人遗憾的是,复查检验结果仍然不合格。这表明企业的整改措施未能有效解决根本问题,质量管理体系存在较为深层的缺陷。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公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公告的发布,既是对监督抽查制度的严格执行,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后续,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对该企业进行继续处理,可能涉及产品召回、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这个事件也提醒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必须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民生安全无小事,质量责任重于山;对液化石油气等重点产品,既要坚持严格监管、依法处置,也要推动企业把整改真正落到制度和能力建设上,形成长期有效的质量保障机制。只有把风险关口前移、把责任链条压实,才能让每一瓶燃气都经得起检验,更好守护千家万户的平安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