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石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案件的查处结果。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受损业主追回了全部资金,更为全县物业行业规范管理树立了标杆。
问题的发现源于业主的真实诉求。
新棉街道某小区业主长期反映,小区一楼架空层、入户大厅、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被广告架长期占据,通行空间狭窄拥挤,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半年来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这一群众身边的具体困难,引起了新棉街道纪工委的高度重视。
经过实地查看,纪工委发现该小区共有15处公共区域被广告占据。
这不仅是物业管理不力的表现,更引发了深层次的疑问:为何物业对此消极应对?
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为彻底查清真相,街道纪工委将情况上报至县纪委监委,由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县住建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对物业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中的关键发现来自一份《小区广告位出租合同》。
合同明确显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物业公司将小区15个广告位出租给某家私装饰商城,租金总额达9.5万元。
当督查组询问为何未向业主公开收入和分配收益时,物业公司负责人曾某某辩称这是为方便业主获取装修信息的安排,并无收益。
但当督查组出示合同和收款记录时,曾某某最终承认了事实: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签订广告位出租合同,并将9.5万元租金收益占为己有。
这一案件反映出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资产,其收益应当用于小区维护和业主福利。
物业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方,无权私自处置业主共有资产。
该案件的发生,既反映了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也暴露了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
在事实面前,石棉县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最终将9.5万元租金全额追回,退至小区共有账户。
但查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为此,石棉县纪委监委采取了系统性的整治措施。
一方面,结合16件群众身边的具体实事,以监督促监管,重点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另一方面,推动县住建局制发《石棉县房地产管理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小区业委会开设共有资金账户、完善资金使用与公示制度,确保公共收益的透明管理。
同时,在全县住宅小区物业行业推行"30分钟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效能和业主满意度。
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已初步显现。
截至目前,石棉县纪委监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走访排查物业公司17家,整改"未建立共有资金账户"等问题4个,立案移交公共收益案件2起,下发整改通知2份。
小区业主反映的环境问题也得到了根本改善,楼道不再堵塞,中庭恢复了整洁敞亮的面貌。
这起"小物业"牵出的"大治理"案例,生动诠释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践价值。
当纪检监察的探头对准群众急难愁盼,不仅维护了具体权益,更推动了制度完善。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将个案整改转化为长效机制,石棉县的探索给出了有益启示:监督执纪既要当好"啄木鸟",也要做好"播种机",让每一次正义的抵达都成为制度进步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