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大事儿,不能光靠对方没说话就默认认可

顶当公司找到佩普公司签了合同,想着拿点推广费,结果钱没要到,反而是麻烦来了。故事得从2019年4月开始说起,当时两家签了《魔幻城APP推广服务合同》,说好合作项目是“魔幻城”,服务期一直要持续到2020年3月。可到了2020年,顶当公司却拿着“小目标APP”的数据跑去海淀法院告佩普公司,想要138万多的推广费还有律师费。法官一看这案子就觉得不对劲儿。 原来在2019年5月、6月,双方的邮件往来还写着“魔幻城APP”,可从7月开始,主题就变成了“小目标APP”,关键是后面的邮箱后缀也变了。当庭拿出原始载体一对比,这就直接露馅了,法官当场指出根本没法证明新邮箱还是佩普公司的。佩普公司那边也没闲着,立马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自己就是个帮忙的,真正出钱的是澎博公司。 法官翻了翻证据账单,发现确实所有转给顶当公司的钱都是从澎博公司的对公账户或者员工王某的个人账户里汇过去的。这下好了,佩普公司说的“代付”算是有事实依据了,不是它自愿背这个锅。 民法典第140条里说得明白,沉默只有在法律、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当回事。这次项目从“魔幻城”换成“小目标”,既没签新协议也没口头同意过。 案子判下来了,海淀法院直接驳回了顶当公司的全部请求。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合同变更是大事儿,不能光靠对方没说话就默认认可,必须得用明明白白的书面或者双方都承认的口头方式来说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