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的时候可不能瞎糊弄

福清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和保险有关的案子,案子的起因是投保人在加保时没说实话。这个案子把诚信问题给拿出来晒了一晒。说实话,2007年那时候投保人买了重大疾病保险,2022年还想加点保额。这时候健康告知环节出了岔子,他没把自己吸烟还有胸痛的症状告诉保险公司,全都是给否定了。因为这个,保险公司就把保额提高到了20万元。结果到了2023年底,投保人得了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要钱的时候却被部分拒赔了。保险公司觉得他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就把加保部分给解除了。其实这个问题也不是头一回碰上了。根据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时得如实告知跟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要是故意不说或者因为大意没说清楚,影响到保险公司承保或者收费的话,他们就有权解除合同。这次的事就是个典型例子:投保人心里清楚自己吸了十几年烟还有肺结节的情况,就是没写进健康告知书里去。法院觉得这些信息对决定要不要承保和收多少费很重要。 所以法院就判了:既然投保人没如实说这些情况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决策,那他们解除加保部分的合同是有道理的。这个判决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买保险的时候可不能瞎糊弄。虽然现在大家越来越重视健康险和重疾险了,但有些人还是为了好通过审核或者少交钱,就隐瞒自己的病况。这种行为其实挺损的: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以后买保险还是得讲诚信才行。对保险公司来说,得把流程弄得更清楚一点,问得明明白白的;对咱们消费者来说呢?得把规则看清楚再填东西。这次的案子就是个很好的教材:咱们买保险本来就是互相帮忙的事儿嘛。只有大家都老老实实的、按规矩办事、法院也公正判案,这个市场才能健康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