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网络暴力事件频发成为社会治理新课题。此次佛山中院裁定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为规范网络言行提供了典型司法判例。 案件核心在于梁某某长达20个月持续性的网络侵权行为。调查显示,该当事人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账号发布不实信息,针对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经司法鉴定,涉及的内容的传播范围已构成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有一点是,这些不当言论不仅引发489万条低俗评论,更催生6.2万次二次创作,形成负面信息传播的裂变效应。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的危害性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直接侵害特定对象人格权;二是污染网络生态环境;三是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我国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表现出三个鲜明特点:首先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行为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综合量刑;其次是体现"数罪并罚"的司法智慧,对侮辱和诽谤两种行为分别定罪;最重要的是展示了司法裁判的稳定性,二审法院经全面审查后维持原判。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该案的警示意义远超个案本身。网信部门协同司法机关建立的"监测—处置—惩戒"闭环机制正在发挥实效。据统计,"清朗佛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依法处置类似违规账号137个,清理不良信息2.3万条。 前瞻未来,随着《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将呈现三大趋势:电子证据认定标准将更加规范;平台主体责任将更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将更为顺畅。这些制度完善将为遏制网络暴力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侮辱、诽谤依法追责——既是保护受害者权益——也是维护公共讨论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法治的约束、平台的责任担当与公众的理性自觉共同发力。让每一次发声都建立在事实与规则之上,让每一次监督都指向问题而非攻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