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立法强化野生动物保护 11442种物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贵州是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省林业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在1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已查明的野生动物种类达11442种。其中,陆生脊椎动物970种,包括中国特有种158种、贵州特有种37种;鱼类资源288种,形成了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格局。 黔金丝猴、黑叶猴、雷山髭蟾等特有物种仅分布于贵州特定区域,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和生态保护价值。然而,由于栖息地破碎化和人类活动干扰,这些物种面临不同程度的生存压力,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近年来,贵州以保护旗舰物种为抓手,建立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通过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旗舰物种,可以带动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实现生物多样性的整体保护。这个做法已成效明显。 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贵州省制定了《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强化了对本土特色物种的保护,明确要求对黔金丝猴、黑叶猴、雷山髭蟾、斑鳠等物种进行专项监测,同时加强对黑颈鹤、白冠长尾雉、画眉等鸟类的巡护与监测,既保护特有物种,也保护候鸟等迁徙物种。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尺。贵州通过法规引领、旗舰物种保护、科学监测和严格执法,正在把生物多样性优势转化为保护治理的实际成效。随着新条例的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从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