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3号宣判了上海电气原主要负责人郑建华的一审结果,把死缓的刑罚给了他,这个判决让人看到了反腐决心有多么坚定。郑建华干的事挺严重,触犯了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他拿国家财产不当回事,通过帮别人承揽业务、审批项目、安排资金这些方式,收了人家1.56亿多的好处费。这钱要是换成人民币,数额相当惊人。他还在2007年和2008年跟人合伙吞了单位215万元的公款。2018年上半年,他又把公款借给别人用,结果到了案发还剩7亿多元没还上。他做这些事纯粹是为了自己好,根本没把国家利益放在眼里,给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郑建华这种人本应该好好干活、清清白白地履职,可他却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捞钱的工具,完全背离了领导人员的职责。党中央对这种腐败现象从来都是零容忍的态度。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一直在国企里深入推进。郑建华案件的审判也是这个斗争的一部分。 法院在处理这个案子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他们综合考虑了他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还有社会危害程度。虽然他到案后能老实交代问题,并且有一部分受贿是未遂的情况,再加上赃款赃物大部分都被追缴回来了,这些情况都在量刑时被考虑进去了。最后法院还是决定判他死缓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这次判决向社会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干什么工作或者退休了没有,只要你触犯了党纪国法,肯定会被追究责任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加强党对它们的领导和监督。 咱们国家现在正处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时期,国企改革还在继续推进。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是改革的一个方向。郑建华这个案例就是个反面教材提醒我们要持续深化国企反腐工作。 这个案子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具体做法,还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决反腐的决心。我们要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是统一的,要把廉洁建设融入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中去。 郑建华案件也给所有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廉洁是从政的底线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前提。只有敬畏党纪国法、保持清廉本色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