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治理的关键领域。
现实中,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登记不及时、合同管理不规范、收益分配不透明等现象,易引发群众质疑,甚至滋生侵占挪用、违规处置、暗箱操作等问题,影响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政治生态。
河南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在走村入户、座谈走访、账实比对中发现,群众对“收入多少、钱花在哪儿、资产怎么管、合同是否公平”等关切集中,迫切需要以制度和监督把“家底”亮出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原因——从深层看,问题背后既有历史遗留因素,也有治理能力短板。
一是资产资源形成时间跨度长、权属边界复杂,早期凭经验管理、资料缺失,导致清查核实难度大;二是村级财务、资产管理专业力量不足,制度执行弹性大,导致程序性瑕疵、合同条款不严密、履约监督不到位;三是少数基层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把集体资产当“自家账”,在租赁发包、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等环节以权谋私;四是公开公示不到位、群众监督渠道不畅,使问题易潜伏、难发现,形成“微腐败”土壤。
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成色。
一方面,“家底不清”会造成资源闲置、收益流失,削弱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另一方面,“账目不明”“合同不公”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基层稳定与干群关系;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侵占挪用、违规处置等行为,不仅损害集体资产安全,也会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削弱群众对政策落实的获得感与信任度。
因此,把“三资”管好用好,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更是作风与纪律问题。
对策——针对上述难点堵点,河南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形成“查清底数—规范程序—公开透明—严肃问责—长效治理”的闭环机制。
其一,压实责任、摸清底数,靠前监督把“病灶”找准。
省级层面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完善深化整治工作指引,明确监管职责与标准要求,督促乡镇(街道)全面掌握各村(社区)“三资”底数,推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动态标注等工作同步推进,确保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边界清晰。
多地通过现场核查、账实对比、入户走访等方式逐村逐项“起底”,并引入群众代表、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对清查结果签字确认,以程序固化清查质量、以群众参与增强公信力。
其二,“室组”联动、协同发力,拧紧责任链条。
通过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责共担、专题会商、通报推进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成立工作指导组下沉指导,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推动责任从“纸面”落到“地面”。
这种联动机制把监督嵌入治理全过程,既盯具体问题,也盯制度执行,防止“一清了之”“一查了之”。
其三,突出公开透明,打造群众可监督的“明白账”。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资金使用、合同要点、收益分配等内容,督促各村(社区)综合运用管理平台、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公示,推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关键信息,让监督看得懂、跟得上。
公开不是简单“贴张表”,而是把资产怎么来、怎么管、怎么用、收益怎么分讲清楚,把“权力运行轨迹”晒在阳光下。
其四,以合同治理为切入口,补齐程序和制度短板。
针对清查发现的未履行民主程序、未签订书面合同、价款缴纳不及时、条款显失公平等问题,推动开展纠偏整改和专项排查,逐项核验合同主体、期限、标的、订立履行程序等关键要素,对不规范合同分类处置、限期整改。
部分地区对重点村实施推磨式排查,集中纠正四类问题合同,推动挽回集体经济损失。
通过合同规范化治理,把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纳入可追溯、可核查、可问责的轨道。
其五,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集体利益行为。
对转移登记不及时不全面、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严肃追责,对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违规处置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形成震慑。
近期个别村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释放出“动集体奶酪必被追责”的强烈信号。
惩治不是目的,关键在于以查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环境。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随着清查核实深入推进、公开公示常态化、合同管理制度化以及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将加快从“经验式”向“规范化、数字化、透明化”转变。
下一步,若能在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审计监督与群众参与上进一步加力,把监督嵌入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建设、收益分配全链条,同时加强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与岗位约束,就能更好实现“管得住、用得好、分得公”,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更稳固的支撑。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既是反腐倡廉的"前哨站",更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
河南的实践表明,只有将纪律监督嵌入基层治理全流程,才能让集体资产真正成为富民强村的"活水源泉"。
随着数字化监管手段的普及和群众监督意识的觉醒,这场守护乡村振兴根基的纪律护航行动,正在中原大地书写新时代的清廉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