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 50个地区入选推进法治建设

近日,司法部对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予以命名,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延庆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河西区等50个地区入选(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列)。

相关创建工作于2022年11月启动,每批创建周期为3年,强调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同向发力。

问题:如何让法治宣传教育从“入眼入耳”更进一步走向“入脑入心”、从阶段性活动转化为日常治理的内生机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面临的现实课题。

部分地区在普法工作中仍存在内容供给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传播方式相对单一、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衔接不够紧密等情况;一些基层单位还面临任务叠加、考核压力与资源不足的矛盾,影响普法工作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创建示范市(县、区)的制度化安排,正是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意在通过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间”,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原因: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看,法治既是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快,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物业管理、网络消费、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纠纷更易在基层集中呈现,迫切需要在源头以规则意识和法治方式加以引导。

同时,普法工作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单纯依靠集中宣传难以满足多元需求,更需要将普法嵌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矛盾调处、社区治理等全过程。

此次命名严格依规推进,设置申报、评审、社会调查与公示等环节,强调公开透明与基层减负,体现了以结果为导向、以实效为标准的政策取向。

影响:首批50个地区覆盖东中西部、城乡不同类型地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有利于形成多维度示范矩阵。

一方面,示范创建将推动地方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地见效,使法律常识与依法办事方式更可触可感;另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有助于提升公众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与权利义务观念,进而降低纠纷发生率、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对地方政府而言,示范创建也将带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推动决策、执法、监管、服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减少“政策执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引发的治理成本。

对策:推进守法普法示范创建,要在“融入”和“精准”上下功夫。

其一,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日常高频事项优化普法内容供给,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明白、讲到位,避免空泛化、口号化。

其二,强化普法与治理联动,把普法嵌入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环节,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实现“以案普法、以事普法”。

其三,坚持效果导向与基层减负并重,减少形式性材料和重复性报表,用可量化、可感知的指标检验成效,如纠纷调处成功率、法律服务可及性、群众满意度等。

其四,注重资源整合与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社区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形成专业支撑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普法格局。

前景:创建周期设定为3年,既为各地提供了持续改进的时间窗口,也为经验沉淀和制度固化留出空间。

可以预期,随着示范地区在工作机制、传播方式、治理融合方面持续探索,一批务实管用的做法将逐步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带动更多地区从“重宣传”转向“重转化”,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提升”。

在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守法普法工作将更强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通过法治方式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诞生,既是阶段性成果总结,更是新征程的起点。

随着示范效应持续释放,这些法治“种子”将在更广阔土壤生根发芽,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基石注入持久动力。

未来,如何将“盆景”变“风景”,仍需各地在制度创新、资源整合上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