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出招,把虚拟货币交易的口子彻底堵死。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还有国家外汇局,一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这一纸文件给市场立了规矩,让大家清楚啥是合法啥是非法。 这次文件说了个新意思,就是把比特币、以太币这类所谓的虚拟货币界定为不具有法偿性的东西。说白了,这玩意儿不能像人民币那样当钱在市场上流通。那些搞法币跟虚拟币兑换、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都被列为非法金融活动,给个“吃不了兜着走”的警告。境外那些想往境内提供服务的机构也被拦住了,“矿机”销售也被严令禁止了。 为了不让这些生意有活路,通知要求互联网企业不能给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场地和宣传;银行和支付机构也得盯着,别给这类业务开后门;中介和技术公司也不许帮着搞资产代币化。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是跑不掉的;如果触犯了刑法,更是要负刑事责任。那些帮境外违法分子的境内人士,也得承担相应的后果。 投资者要是瞎投虚拟币或者相关产品,亏钱只能自己认栽;要是破坏了金融秩序,相关部门肯定会依法处置。 这次多部门联合发威,就是想把虚似币的非法性讲透、把各方的责任压实、把传播的链条斩断、把跨境监管协同好。 这是我国加强金融监管的又一个具体行动。下一步各部门还要照着这份通知办事儿,把监管真正落到实处,好给大家一个干干净净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