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办证”协议无效

把委托“加速办证”并约定办不成就全额退款的协议签了,没想到钱给了证没办,还不退钱,这下李某可犯了难,只好把这事诉至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槐荫法院一查,认定双方这个协议根本无效。这是因为这种通过找关系、走捷径的方式去办理证件,本来就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这协议肯定不生效。 据李某自己讲,当初是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郑某。郑某拍着胸脯保证能给李某把这个许可证赶紧办下来,并且还承诺要是办不成,这2万块钱一分不少地退给李某。李某信以为真,立马把2万元委托费交给了郑某。可到后来呢,郑某压根没办成这事儿。李某催了他好几次,钱还是没退回来。没办法,李某这才硬着头皮把官司打到了济南槐荫法院。 经过审理后,法官说这2万块钱是郑某通过无效的协议收的,依法应该退还给李某。至于李某要求的利息赔偿,法官没支持。法官说了句话很实在:作为一个成年人,李某心里应该明白这种“加速办证”的承诺本身就是违法的。既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自己肯定也有过错,利息损失自然得自己扛着。 最终判决下来了:郑某得把这2万块钱退给李某;其他关于利息的要求都被驳回了。法官还特意提醒大伙儿:不管是找关系还是走捷径,这种非法的约定法律是不保护的。想办事还是老老实实走正规渠道比较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