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打击跨境电诈成果:去年批捕缅北涉诈人员4300余人 16名主犯获死刑

问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突出、治理难度大。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集团化、跨境化特点。一些境外犯罪团伙借助电信、网络和支付结算等手段,组织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复合型犯罪,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冲击社会诚信和正常经济秩序。缅北系列案件是跨境电诈打击治理的重点之一,涉案人员多、组织严密、分工细,对证据收集、追赃挽损和跨境协作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高额利益驱动叠加跨境黑灰产支撑,催生“产业链式”犯罪。电诈之所以多发,一方面于收益高、成本低,幕后组织者通过层级管理、分工协作降低暴露风险;另一上,境外窝点依赖通信工具、虚拟账号、非法资金通道以及“跑分洗钱”等黑灰产,形成招募、培训、实施、转移赃款的闭环。加之跨境犯罪地域分散、取证困难、涉外因素复杂,客观上增加了侦查、起诉和审判难度,也使打击治理更依赖协同配合和制度支撑。 影响——依法惩治形成震慑,释放守护民生安全与法治权威的明确信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最高检厅长访谈中表示,缅北系列案件是我国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对境外特重大犯罪集团及其外国籍首要分子依法严惩的典型案件,表明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的立场。通报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对跨境电诈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最高检对涉及的案件挂牌督办并全程指导督导,推动案件依法稳妥高效办理。公开信息显示,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已宣判,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了对严重危害社会、情节特别恶劣犯罪的惩处力度。 对策——以检察履职为牵引,强化全链条打击与跨境协同。检察机关在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中,既强调依法惩治,也注重精准发力:一是坚持证据标准和程序保障并重,严把逮捕、起诉关口,确保办案质效经得起法律检验;二是紧盯犯罪链条关键环节,依法惩治组织者、策划者、骨干成员以及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撑、资金通道、人员招募的黑灰产从业者,推动“打团伙、断链条”;三是强化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并通过检察建议等推动行业治理和源头防控;四是深化涉外司法协作。杜学毅指出,电诈治理是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双边、多边机制推进反电诈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构建打击预防电诈等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通报提到,2025年10月我国签署该公约,为深入开展跨境取证、追逃追赃、司法协助拓展了制度空间。 前景——高压态势与综合治理将长期并行,治理成效有望持续巩固。下一步,检察机关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遏制电诈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跨境执法司法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对黑灰产的系统整治持续推进,以及重点案件的示范效应显现,跨境电诈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但也要看到,犯罪手法仍在快速迭代,利用新型通信工具、虚拟资产转移赃款等现象值得警惕。未来在保持依法严惩力度的同时,更应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共治:加强反诈宣传与风险提示,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完善重点行业合规与风控,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快速止付机制,尽可能把损失控制在更小范围。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同时侵蚀法治底线与社会信任。以严惩形成震慑、以协作打通壁垒、以治理压缩空间,既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不断演变的网络犯罪形态,只有用法治思维统筹打击与预防、以系统治理贯通国内与国际,才能持续巩固反诈成效,让安全更可感、正义更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