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收费名目多、信息不对称,仍是学生家长最关心的焦点。近些年,部分高校收费项目设置、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边界、票据列示、退费办理诸上标准不一、解释口径弹性较大,容易引发“项目看不懂、依据说不清、退费不顺畅”等疑问。针对该痛点,四川提出从项目清单、程序约束、公开监督三方面同时发力,以制度化方式规范民办高校收费行为。 原因——市场调节价框架下,更需要用规则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通知明确,四川民办高校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确定。同时,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制定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时应坚持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随着办学成本变化、培养模式升级以及学生服务需求增加,收费结构更趋复杂。政策在保留学校定价自主权的同时——通过强化程序和信息披露——尽量减少自由裁量带来的争议空间。 影响——收费项目“归并成四类”,有助于压缩模糊地带、降低沟通成本。按新规,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民办高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其中,学费、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若调价后标准低于原标准,在校往届学生按就低原则执行新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经批准休学的,休学期间不收费,已收取未授课部分可待复学时结算;专升本、转学或转专业后,学费按进入班级同班学生标准缴纳;实习期间未提供住宿的,不得收取住宿费。这些规定深入稳定在校学生的收费预期,减少因学制变化、学籍异动、实习安排等引发的争议。 对策——以“提前公示+成本审计+征求意见+长期公开”形成闭环管理。通知要求,学校如需调整收费标准,应在新生报到12个月前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布调价方案及理由,并公开最近3年经审计的成本信息;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调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3个完整学年。调价方案还应征求社会、家长、学生意见,并对建议采纳情况及理由作出反馈。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官网设立收费公示专栏等方式,长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退费办法、奖助(减免)政策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列明报到时需缴纳的各项具体标准。通过把“事前告知、过程公开、事后可追溯”制度固定下来,提升社会监督的可操作性。 在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上,政策进一步明确边界。学校为学生校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产生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并在票据中单独列示,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混同。凡属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范畴的服务内容,不得转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通知特别强调,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费用;除学校财务部门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通过明确“收什么、谁来收、怎么收、如何结算”,推动校园收费从“口头约定、经验操作”转向“清单化、可核对”。 退费机制上,通知提出学费和住宿费按月计算退费,并细化口径: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实际在校月数以开学月至办妥退学手续月的自然月为准,不足半月不计入,超过半月按一个月计;学年制按公式计算退还额,学分制按课程开设进度核算;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据实退费。学校应明确退费细则,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这一安排有助于减少退费环节的“弹性空间”,提高退学、转学等情形下的程序确定性。 前景——制度更清晰,将促使民办高校在质量与治理上形成更强竞争力。收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意味着学校仍需靠办学质量、就业竞争力和培养特色赢得认可;而收费项目统一、信息公开透明和程序约束更严格,则有助于把竞争重点从“收费名目”回到“服务能力”。随着调价公示提前至12个月、经审计成本信息公开、意见征求机制常态化,以及市场监管、教育行政、价格主管部门协同发力,民办高校收费治理有望更加透明、规范。下一步,如何在严守不乱收费底线的同时,推动高校提升服务供给效率、优化成本结构、完善奖助体系,将成为检验政策落地的重要观察点。
教育收费一头关系办学可持续,一头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感受;四川将民办高校收费项目“做减法”,将信息公开和退费规则“做加法”,既为学校依法自主定价明确边界,也为学生家长提供了可核验、可追责的制度支撑。随着规则继续细化、监督渠道更顺畅,民办教育有望在规范透明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