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近日出口快件渠道查获的一起文物走私案件引发关注。在对申报为"铜摆件、石头摆件"的快件实施查验时,海关关员发现6件具有明显历史特征的物品。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其中4件金饰件、1件水晶嵌金佛钵及1件金象均为清代文物,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文物保护专家指出,此类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清代金器制作工艺精湛,嵌宝技法独特,是研究当时社会文化、工艺水平的重要实物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1911年以前制作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特殊情况下须经国家文物局指定机构审核。 分析此次查获案例,走私分子采用"化整为零"方式,将文物混入普通工艺品申报出境,反映出当前文物走私的新动向。近年来,随着收藏市场升温,部分不法分子试图通过国际快递等隐蔽渠道走私文物牟利。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海关共查获文物走私案件47起,同比增长12%。 海关总署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科技+人工"查验模式,运用X光机、CT等智能设备提升文物识别能力。同时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文物特征数据库,完善风险布控体系。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明年实施,对文物出境审核程序作出更严格规定。 从长远来看,保护文物安全需要多方合力。一上要加大普法宣传,使公众充分了解文物出境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要推动建立文物交易溯源制度,从源头遏制非法流通。国际社会也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文物走私网络。
文物承载历史脉络与文化记忆,守住国门不是简单的“拦截”,而是对公共利益与文化安全的制度性维护。此次查获再次提示:无论以何种方式出境,文物都必须依法审核、持证申报、从指定口岸通关。唯有将法治约束、行业自律与社会共识共同嵌入寄递链条,才能在开放交流中更好守护文化根脉,减少不可逆的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