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机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深度,直接影响产业竞争力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专家指出,推进融合不能零散、被动地应对,而应构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资本赋能—制度保障—安全护航”的协同策略,形成系统化、整体化的推进机制。 技术创新层面,关键在于实现从“集成应用”向“根技术创新”的转变。我国在数字技术应用上成效明显,但在基础性、战略性的根技术领域仍有短板。要突破瓶颈,需要在根技术与共性技术上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领跑”。一上,应通过“政府—市场”协同,将关键根技术转化为数字公共品,持续降低社会创新成本,加快自主技术生态迭代。另一方面,要布局场景驱动的公共研发与验证平台,由国家牵头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或国家高新区建设行业级数字融合研发验证中心,推动技术从论文、样品走向产品、产值,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在产业升级层面,深度融合的目标是构建现代化产业生态。这不是简单的“点链改造”,而是面向“生态重构”,培育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一是推行“平台+集群”深度赋能模式。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产业基础较强的区域,选择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度赋能,面向集群内大中小企业提供普惠、低成本的数字化能力,提升集群整体竞争力。二是培育虚拟产业集群与韧性供应链。鼓励行业龙头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地理分散但业务关联的中小企业,构建跨地域的虚拟产业集群,在突破物理空间限制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重点产业链的安全性与运行效率。 在资本赋能层面,融合项目普遍存在技术门槛高、投资周期长、风险不确定性强等特点,需要创新“耐心资本”和“智慧资本”的供给方式。一上,应补齐硬科技早期投资缺口。通过“优先保障本金+阶梯式超额分成”等机制,将社会资本收益与培育自主根技术生态的目标更紧密绑定,引导市场资金成为“耐心资本”,弥补从实验室原型到产业化阶段的融资断层。另一方面,需要创新基于数据资产与转型成效的金融工具。在数据基础制度较完善的先行区域,开展“数据资产确认、评估与质押融资”试点,将企业依法合规积累的高价值数据资源转化为可质押的“数字资产”,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能够形成实效的融合项目。 在制度保障层面,融合进入深水区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对制度环境的包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提出更高要求。一是深化数据要素产权制度改革与实践。在既有框架基础上,选择数据密集、需求迫切的重点行业,更明确数据产品所有权、使用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操作流程,缓解“数据孤岛”和“流通壁垒”。二是建立“敏捷监管”和“沙盒治理”长效机制。在自动驾驶、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诊疗等前沿领域,完善“监管沙盒”制度,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提升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 在安全护航层面,在万物互联、数据驱动的融合环境中,安全风险随系统复杂性同步上升,必须把安全能力贯穿融合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强化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安全工程。对国家重点产业链开展全链条数字化安全风险评估与测绘,提升产业链整体抗风险能力与快速恢复能力。二是鼓励网络安全企业将安全能力以“安全模块”方式深度集成到主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和云服务产品中,形成覆盖面更广、成本更可控的安全防护体系。
数实深度融合不是某一项技术的突进,也不是某一个行业的单兵作战,而是关系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竞争力重塑的全局性任务。以系统思维打通“技术—产业—资本—制度—安全”链条,把战略蓝图转化为可落地的工程化、场景化、制度化举措,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稳住产业根基、拓展增长空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持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