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社会关注。根据调查,这项目中标方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以137.934万元的价格完成了158间教室内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更换,折合单价高达780元。而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实际价格不足200元,两者价差超过三倍,引发公众对采购合理性的质疑。 从表面看,该项目的采购程序并无不妥。当地相应机构确认,项目履行了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必要程序,中标价格批准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然而,这种"程序合规、价格不合理"的现象,恰恰反映出当前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价格虚高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并非个案。2023年度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仅为176元,重庆某工程管理公司的同类项目中标价为160多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0元左右的单价是合理价格,超出过多则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的嫌疑。记者随机抽取全国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进行对比,发现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其中超过600元的占8个。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也披露,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多支付财政资金超115万元。 价格虚高的原因是多上的。首先,部分采购方与供应商存"合作"虚开价格的现象。记者暗访发现,一些互联网平台护眼灯卖家坦言虚开价格现象普遍,称"看你们想赚多少差价"就可以相应调整。工程照明公司销售人员更直言,走招标采购渠道时价格可以灵活操作,多出的部分能返还。这种做法为个别人员牟利留下了空间。 其次,产品型号的差异化设置为价格虚抬提供了便利。一些厂家为政府采购专门创建型号,或添加特殊尾缀和备注,使得价格透明度大幅降低,难以与市场价格进行有效对标。这种做法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 再次,预算约束机制存在漏洞。部分项目在市场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导致设定的"拦标价"偏高,进而影响整个采购过程。填写的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符,使得预算约束作用大幅减弱。此外,一些单位仍存在"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态,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 中央财经大学涉及的专家指出,"高价中标"与"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部分地区市场竞争不充分、招标市场混乱等因素密切相关。背后还可能隐藏"倾向标""萝卜标"等问题,即招标方在设置技术参数、评分标准时就已经倾向于某个特定供应商。 这种现象的存在,直接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初衷。政府采购的本质是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评标通常应遵循"合理低价中标"原则。但现实中,"高价中标"现象频繁出现,造成了大量财政资金的浪费。以乡宁县项目为例,如果按照市场合理价格采购,可节省数十万元资金,这笔钱本可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发展。 为规范招标采购秩序,需要从多个上加强监管。一是完善价格监测机制,建立更加透明的市场价格参考体系,使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一目了然。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项目预算与实际采购需求相符,防止预算约束减弱。三是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价,对虚开价格、参与串标的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采购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五是推进采购信息公开,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同时,需要转变采购观念。采购部门应树立成本意识,主动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设定采购预算和拦标价。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防止人为因素干扰。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异常价格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查。
护眼灯采购本为保护学生视力,却因监管缺失异化为利益输送渠道;此事再次凸显规范政府采购的紧迫性——既要堵住资金浪费漏洞,更要斩断灰色利益链,让公共资金真正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