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一国企高管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涉嫌贪污受贿等多项罪名

日前,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对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田红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查实了田红伟多项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实——性质恶劣——影响深远。 从思想根源看,田红伟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使命淡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他本应坚守对党的忠诚,但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这反映出其党性原则严重缺失,思想防线彻底崩溃。这种思想蜕变为其后续违法犯罪行为埋下了伏笔。 从行为表现看,田红伟廉洁底线全面失守,违法违纪行为触目惊心。一是经济上贪得无厌,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公司日常事务支出,将公共资金据为己有;二是权力运用严重异化,伙同他人肆意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三是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为他人承揽项目诸上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四是违法从事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与他人合伙经营,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这些行为涵盖了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等多项犯罪,形成了系统性、链条式的违法犯罪体系。 从时间跨度看,田红伟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说明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警示教育置若罔闻,对纪律约束的敬畏心完全丧失。这种顶风违纪的行为,充分暴露了其对党纪国法的蔑视,也反映出其贪欲的深度和腐化的程度。 从违纪违法的性质看,田红伟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等多项犯罪。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污染了党风政风,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红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法律制裁。该处理决定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也是对党纪国法的有力维护。

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权力来自人民、用于人民。对田红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处理,再次表明纪法面前没有特权、监督执纪没有例外。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监督嵌入经营管理全过程,才能真正守住国有资产安全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