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法治建设如何真正落地生根、服务民生,成为各地探索的重点课题;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以问题为导向,“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系统性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实践之路。 问题:普法实效不足,基层治理待突破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普法工作存在形式单一、参与度低、实效不明显等问题,导致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有限,基层治理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如何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生活,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挑战。 原因:机制创新不足,协同治理缺位 章丘区在调研中发现,传统普法模式往往自上而下,缺乏互动性;而基层治理中,部门协同不足、群众参与度低,导致矛盾化解效率不高。为此,该区从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优化普法形式、深化治理实践三上入手,推动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影响:法治能力提升,治理效能显现 领导干部层面,章丘区建立“清单管理+常态学法+述法评议”责任体系,通过法治督察与监督机制联动,确保学法用法落到实处。五年来,全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在群众普法上,创新推出的“普法方桌会”打破传统宣讲模式,以“拉家常”方式解答法律难题,累计举办220余场,有关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法润章丘”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活动380余场,结合《百脉普法》等特色节目,推动法律知识普及更接地气。 在基层治理中,“小网兜”疑难会商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服务+治理”一体化,该模式已成为全国社会治理的亮点。法治乡村建设同步推进,通过合同编号管理、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化等措施,打造“乡村振兴法治驿站”等服务品牌,群众法治获得感增强。 对策:系统化推进,长效化落实 章丘区的实践表明,法治建设需坚持系统思维: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引领;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互动性与实效性;三是推动治理协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通过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确保法治成果惠及长远。 前景:可复制经验,助推乡村振兴 章丘模式的成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未来,随着法治乡村建设的加快,该区有望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等形成更多创新成果,继续巩固全国社会治理百强区县的地位。
章丘区"八五"普法的成功实践表明,法治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其价值在于服务。通过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引领、创新群众普法的形式内容、深化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形成了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相融合、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这个经验启示我们,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