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过”、“保过”的口号满天飞,结果啊,签合同容易闹纠纷也多

这年头,大家都急着考资格证或升学,培训机构就趁机兴起了,什么“包过”、“保过”的口号满天飞。结果啊,签合同容易闹纠纷也多。最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了个这样的案子,给咱们指了条明路。 万某是位考生,他看中了一家培训机构打的“绝对包过,不过退款”的招牌,就跟他们签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学费一口气交了13800元。合同上说得明明白白:要是出勤率能达到95%以上,并且考完了三科还没过,机构就得退全款。可万某学了一年参加考试时,只过了一科,他就要求全额退款。 但这时候培训机构不干了,说他出勤率没达到95%,不能退。法官仔细审了一遍:培训机构靠“包过”来拉生意,这种说法不仅夸大了效果,还破坏了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根本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这个承诺本身就是无效的,法律要站出来维护考试的公平和严肃性。 对于大家争论的焦点——出勤率这一条款是个什么性质、管不管用,法院也进行了分析。合同里把“出勤率95%”设成了退款条件,而不是必须得满足的前提。既然万某的出勤率没达标,那机构就没有理由不给退款。 再看这个条款的设计问题:培训机构为了反复用就提前拟好了稿子,跟万某签合同时根本没商量过,属于格式条款。民法典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人有义务给消费者解释清楚条款的意思。这次法院认定培训机构没尽到这个提示说明的义务,导致万某没弄懂退费的条件到底是咋回事。所以这个条款不能拿来当挡箭牌拒绝退款。 虽说“包过”无效、出勤率条款也有毛病,但法官也没完全支持万某退全款的要求。这就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这两年的服务人家也做了一半,老师和课程都投入了成本;万某自己也通过了一门考试,学到了东西。要是全都退了钱既不公平,也不利于鼓励大家好好履约。 最后法院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精神,综合算了一下总价款、机构已经付出的服务成本、退费条款的约定以及双方履行的程度,最后给了培训机构7000元的退款数额。这个判决既把那些虚假的宣传给打回去了、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承认了机构付出的辛苦、维护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这个案子的警示意义挺大的:对于消费者来说选培训机构得冷静点看看那些不靠谱的承诺到底靠不靠谱,仔细看看合同里那些关于退费和违约的条款别被忽悠了。对于培训机构来说也得守规矩做生意别去误导别人弄那些误导性的宣传了。司法机构通过这种方式把格式条款的效力给界定清楚了、把双方履行合同的利益给平衡了一下。这样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