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400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411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章更生案如同解剖金融生态的样本,既折射出权力失控的代价,也预示着监管升级的方向;在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航道上前行,中国银行业亟待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此案的司法判决不仅是对个体的惩处,更是对行业生态的修复——当每笔贷款都能经受制度与道德的检验,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基方能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