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把1999年结婚的沈某、金某家庭的纠纷给判了,说婚外给钱那事儿不对,把那些钱

上海法院把1999年结婚的沈某、金某家庭的纠纷给判了,说婚外给钱那事儿不对,把那些钱得退回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5月才拿定主意,说金某活着的时候偷偷把家里的钱给了婚外情人陶某,这个行为压根儿没法律效力。2015年前后金某和陶某搞到了一起,就在沈某不知道的情况下,金某从2015年开始就陆续往外送钱。等2022年金某走了,沈某清点家产发现有1900多万没了。 这事儿闹上了法庭。一审法院觉得,在婚姻期间俩人是一起管钱的,金某私下送人那么多钱不合法。除了陶某后来转回了540多万,法院还让陶某把剩下的1400多万退给沈某。陶某不服气又告到了上海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重点看了这行为到底违不违法理。他们认为公序良俗是做事的底线。金某因为有不正当的关系才把钱给陶某,这既损害了家里的权益,又违背了道德。所以那个赠与从一开始就没效。 这次判决挺有意义。它告诉大家,只要不是为了过日子花大钱,没和对方商量是不行的。另外也明确了只要是为了不正当关系送的巨额财产就是违法的。最后还教了大家个道理:因为不正当原因拿的钱最后都得吐出来。 上海一中院这次把道理讲得很明白:谁要想在婚姻里动歪脑筋转移财产是行不通的。大家以后可得注意点规矩,要尊重法律也得讲道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