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是吓人,2021年2月24日那天,昆明官渡区绿地·巫家坝壹号发生了件大事。这块玻璃幕墙当时就像炸弹一样突然爆开,整个大厅的人都被吓了一跳。 3月2日上午,事情闹大了。当时有个人正好在楼下大堂走着,结果突然听到7楼那边“砰”的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大块大块的玻璃正从楼上往下掉呢!破损的地方就在主门口正下方,有块大玻璃甚至还卡在窗框上摇摇欲坠。这下可好了,不光是地面有碎渣,随时还可能有玻璃二次坠落伤人。 这事儿其实在年前就有苗头了。有位业主李女士发现地上有碎玻璃碴子,抬头一看才知道是楼上的玻璃坏了。她急得不行,赶紧把照片发到了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上求助。昆明市住建局2月25日回了话,说玻璃自爆掉落的情况属实,市里的质安总站已经联系了开发商。但对方那边说“资金困难”,迟迟不动工。 到了2月24日,质安总站把开发商、物业、施工方还有监理方全都叫到了现场开会。大家在那里磨了半天嘴皮子,最后终于拍板定了:“这是公共安全问题,走维修资金这条路,先让物业去申请。” 话说回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写得清清楚楚:玻璃幕墙的保修期只有2年。绿地壹号这栋楼是2021年竣工的,早就过了保修期了。这下开发商倒是轻松了,“免责”了。但《民法典》也给物业画了红线:“要是没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导致损害,管理人就得负责。” 物业那边是怎么解释的呢?他们说高空作业得找有证的第三方来拆,去年年底工人都放假回家了,材料也停了产。负责人侯女士拍着胸脯保证节后第一时间就把报告给公司报上去。 不过张云龙律师给大伙儿支了几招急招。比如业主可以立马启动“应急维修程序”,只要把情况写个书面申请给官渡区住建局走应急通道,3到5个工作日就能批下来。 还有就是得赶紧责令物业搭个防护棚或者把大门封了。要是新玻璃还没到位,哪怕是搭个钢架防护棚或者双层硬质挑檐也行。实在不行就直接封了大门,让大家从侧门或者地下车库绕路走。 这里面的法律责任也得说清楚:保修期过了开发商不掏钱修了,但如果再出事儿砸到人,那责任就得物业管理单位来扛。这就是民法典里的“安全保障义务”。 万一物业嫌流程麻烦拖着不动呢?这时候就得直接跟他们掰扯清楚:“玻璃自爆这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哪能按一般流程走?”如果还是不作为,就可以去住建局投诉他们。 最后一招更绝:如果维修资金不够用或者流程卡住了,要求物业先垫钱把那些危险的地方给卸下来或者加固一下。要是物业死活不同意还扯皮,业主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 说到底这就是一颗悬在城市上空的炸弹。但愿大家都能从这次事件里吸取教训:发现幕墙有裂缝或者渗水千万别大意,赶紧拍照留证书面报修。也督促物业真正把“应急通道”当回事儿,别让高楼外的玻璃变成下一颗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