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推行"先用后转"改革 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三不"难题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创新模式、责任界定、激励机制、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十条举措,为全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新的制度支撑。该政策自二月一日起实施,标志着广东在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上迈出新一步。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不在于“把成果推出去”,而在于让技术进入真实生产场景接受检验,并在市场反馈中持续迭代;“先用后转”以更可控的方式降低试用成本、分担转化风险,促进高校科研优势与企业应用需求更紧密衔接。改革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企业敢用、科研愿转、制度能托底上。只要坚持市场化导向与规范化治理并重,用案例和数据不断校准政策执行,科技成果从“束之高阁”走向“现实生产力”的通道就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