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师德失范更趋多样、隐蔽,治理需要更可执行的“硬约束” 教师队伍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近年来,个别教师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以及网络空间等场景出现违背职业伦理的行为,既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也削弱社会对教育公平与学校治理的信任。一些行为具有隐蔽性、跨平台传播快等特点,如果治理停留在原则倡导层面,容易出现认定标准不一、处置尺度不明、问责链条不清等问题。此次江苏以“清单+细则”划定师德底线,核心在于把“哪些不能做、发生后如何处理、由谁负责”明确到条款和流程中,让治理更具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原因——回应新形势下校园治理需求,补齐制度供给并形成闭环管理 一是教育场景外延拓展带来新的风险点。课堂之外,论坛讲座、家校沟通平台以及各类网络空间成为师德评价的重要场域,失范行为可能通过转发、评论、直播等方式扩散,处置需要与传播规律相匹配的制度支持。二是公众对教育公平与学生安全的期待更高。涉及体罚侮辱、性骚扰猥亵、收受财物、违规补课、招生考试舞弊等问题,社会容忍度低,必须以更严格的标准守住底线。三是治理需要形成“责任共同体”。实践中,若学校内部管理薄弱、发现处置滞后或整改流于形式,问题容易反复,进而演变为舆情和社会风险。新规将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纳入问责范围,推动治理从“只追个人”转向“系统纠偏”。 影响——底线更清晰、处置更分级、追责更同步,有助于重塑规范与公信力 从规则框架看,新规分别面向中小学与幼儿园教师列出多类“高压线”行为,覆盖政治立场与纪律要求、公序良俗与网络行为、教育教学秩序、考试招生与科研诚信、廉洁从教与违规牟利、学生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猥亵或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身心安全的行为,明确强调从严处理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发出保护未成年人“零容忍”的信号。 在处分体系上,新规设置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分档处置,并明确相应期限管理,同时可叠加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教育管理措施;对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及对应的人才计划等实行限制,形成“组织处理+职业发展约束”的综合惩戒。对党员教师同步衔接党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体现纪法衔接、依法治理。 在责任落实上,新规强调“一岗双责”。对学校、公办园或民办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在机制建设、排查发现、处置落实、整改闭环等环节失职失责的,明确可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组织处理,压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这有助于推动基层单位把师德建设融入日常管理,减少“只抓业务不抓队伍”“重事后轻预防”的情况。 对策——严惩震慑之外,更要把预防、教育、监督与救济做细做实 细则落地,关键在执行。首先,要把清单要求转化为校内制度和日常流程,形成可核查、可追溯的管理闭环,包括师德学习培训常态化、岗位风险点清单化、关键环节(招生考试、家校沟通、课后服务、校外合作等)流程制度化。其次,畅通线索发现与核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快查快处,做到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合规、结果公开把握尺度,既维护学生权益,也保障教师合法权利,避免“以舆代法”。再次,加强对重点群体与关键岗位的监督。对班主任、年级管理人员、考试命题与招生工作人员、幼儿园保教人员等强化廉洁与职业伦理教育,完善回避制度与过程留痕。最后,推动家校社协同治理。引导家长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形成对不正之风的共同抵制,减少人情往来对教育生态的侵蚀。 前景——以制度刚性守底线,以长效机制促提升,推动师德建设走向高质量 师德治理既要划清红线,也要完善生态。随着细则落地,江苏师德管理将更趋标准统一、过程透明、执行可落地。下一步,还需在实践中完善信息共享、跨部门协同、典型案例通报与警示教育机制,同时加强对教师的正向激励与关心支持,推动形成“严管与关爱并重、约束与保障并行”的队伍建设格局。只有让制度进入每一次课堂、每一次家校沟通、每一个校园场景,治理效能才能持续转化为学生的安全感与社会信任。
立规矩不是为了“多处罚”,而是让底线更清楚、规则更可依、责任更明确。只有把师德“红线”落实到每一次课堂、每一次家校沟通、每一次网络发言中,把查处与教育、惩戒与保护、责任与担当统筹起来,才能让教师回归“立德树人”的本职,让校园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信任的育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