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辽宁省启动了一场覆盖全省的制度清理工作;7月召开的全省清理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将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所有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重点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问题。 当前,部分现行政策文件与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有的规章或明或暗设置地方保护条款,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环节形成“玻璃门”;有的规范性文件对民营企业采取差别化安排,偏离公平竞争原则;还有一些政策制定时间较早,已难以满足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领域的监管需要。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市场活力,也成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堵点。 此次清理工作实行“谁制定、谁负责”,从起草部门到实施单位压实责任链条。省司法厅将组建专项工作组,重点核查七类问题:违反上位法规定、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设置不合理市场准入门槛、实施歧视性补贴政策、以“政绩工程”思路设计制度、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过期文件,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审批事项。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制度清理具有三上意义:一是通过废止“僵尸文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预计可使企业合规负担下降20%以上;二是清除隐性壁垒后,有望继续释放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辽宁优势产业的创新潜力;三是为东北振兴提供更高效的制度供给。省发改委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清理成果将纳入全省“一网通办”平台动态管理,推动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需求更好衔接。
制度能否起到作用,关键在于是否与时代发展相匹配、与法治要求相一致。集中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既是对政策体系的一次全面梳理,也是对治理效能的一次校正。及时清除不合规、不适当的规定,建立公平透明、统一高效的规则,才能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让政府在服务发展中更有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