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业态模式不断更新,对监管方式提出更高要求。
传统监管在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资源分散等方面存在局限,部分领域“该管的管不住、不该扰的扰不断”。
同时,企业间账款拖欠具有链条长、隐蔽性强、涉及主体多等特点,若处置不及时,容易形成连锁反应,影响中小企业现金流与市场预期,进而扰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原因:一方面,市场活动高度复杂,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与环节,信息孤岛客观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信用信息的有效使用。
另一方面,信用约束与激励机制仍需完善,部分经营主体失信成本偏低,导致守信受益与失信受限的传导不够顺畅。
加之宏观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个别大型企业在交易结算与合同履约中存在账期延长、账款确认难等情况,使拖欠问题更易累积并外溢。
影响: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分类监管的推进,有助于将监管资源投向风险高、问题多的领域,提高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减少不必要干预,稳定预期、降低合规成本。
对拖欠账款问题开展识别治理,有利于畅通资金循环,减轻中小企业经营压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信用服务与信用修复的规范开展,则有助于引导企业纠错复原、合规经营,推动形成以诚信为导向的制度环境。
信用导向作用的强化,还能通过指数、试点成果等方式提供宏观观察窗口,增强政策制定与市场决策的可预期性。
对策:发布会信息显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数据—监管—服务—导向”四个环节系统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从信息供给到治理应用的闭环。
其一,夯实信用数据底座。
通过数据共享破除信息壁垒、提升数据质量,累计归集经营主体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数据122.7亿条;并以国家标准规范信用数据项要求,既便于精准刻画企业信用状况,也推动信用数据在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场景广泛应用,从源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其二,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对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能力,同时对低风险企业坚持“无事不扰”,以差异化监管提高整体效能。
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强化失信约束。
针对大型企业拖欠账款这一社会关注问题,运用年报数据开展分析识别,推动治理更具针对性,实现宽严相济、精准施策,兼顾规范秩序与稳定预期。
其三,优化信用服务供给。
围绕经营主体关切推进“寓服务于监管”,开展“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指导1800多万户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通过规范修复流程、强化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在守法前提下重塑信用、恢复经营活力,形成正向激励。
其四,强化信用导向与综合评估。
通过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形成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编制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
2025年指数达162.66,较上年增加3.89,反映企业整体信用水平持续提升,也为观察经济运行韧性与内生动力提供参考。
前景:面向2026年,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促进信用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
可以预期,随着数据标准持续完善、共享机制更顺畅、分类监管更精细,信用将更深度嵌入市场治理与资源配置:一方面,守信主体将在融资、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获得更便利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失信惩戒与重点治理将更具穿透力,对拖欠账款等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形成更早识别、更快处置的治理链条,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稳定共识。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随着信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未来,如何进一步发挥信用在金融、贸易等领域的价值,仍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