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并设立宣传月 以法治化共建共享夯实高质量发展安全底座

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加快、信息传播提速的背景下,社会治理面临多种风险叠加:电信网络诈骗、金融借贷乱象、公共安全隐患、网络空间风险等问题相互交织;同时,基层治理仍存在力量分散、责任边界不清、协同机制不顺畅等短板。一些矛盾纠纷若处置不及时,容易从“小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预期。 原因:从治理规律看,平安建设既需要集中整治,也离不开制度化、常态化安排。过去一段时间,各地平安建设更多依赖专项行动和阶段性推进,制度供给不足,容易出现标准不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责任链条衔接不紧等问题。,新型风险呈现跨地域、跨行业、跨平台特征,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应对,需要用法治把机制固定下来,以社会协同提升处置效率,并借助数字化与网格化延伸治理触角。 影响:据介绍,《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七章五十三条系统回应“谁来负责、如何运行、监督到哪一步”等关键问题,传递出三上信号:一是以法治统一尺度,将信访办理、矛盾调解、执法监督等纳入规范轨道,强化程序要求,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二是以责任闭环提升执行力,把平安建设纳入年度推进和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三是以共建共享扩大参与面,推动网格管理、小区物业、社会组织等更好融入基层治理,让群众参与中增强获得感和安全感。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提出将“平安指数”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有助于把安全稳定的社会条件转化为更可预期的发展优势,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长期预期。 对策:在条例框架下,治理路径更明确: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平安建设目标任务与年度重点工作兼顾,形成可量化、可追踪的任务清单,发挥考核牵引作用。二是夯实基层基础,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促进部门数据共享、联动处置和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四方同责”,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各自义务与边界,突出“谁主管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和具体事项。四是突出监督问效,通过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失职追责等方式,形成可验证的成效评价体系。五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防治,围绕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反诈治理、金融风险防控、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任务,推动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与社会监督衔接。与此同时,条例对政府决策中的风险评估与公众参与提出要求,有助于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社会接受度,降低治理成本。 前景:从长周期看,平安建设的关键在于把“安全感”转化为持续的制度能力。条例施行与“平安福建宣传月”制度化安排相衔接,既有利于形成常态化普法宣传和全民参与氛围,也有利于把阶段性治理成果固化为稳定的制度供给。随着风险评估、法治程序、基层网格与社会协同等机制健全,福建有望在公共安全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社会风险预警处置诸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稳定、更可预期的社会环境。

这部法规以制度回应现实治理需求,推动社会治理继续走向法治化、常态化,也传递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理念。当安全从单一的政府职责扩展为社会共识,当制度安排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平安中国”建设将在八闽大地呈现更扎实的实践。经验表明,长治久安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也离不开人民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