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这一政策的再次延期,体现了国家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持续支持,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将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具体而言,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相应税款。
该政策的实施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从政策演进轨迹看,这一退税政策最初于2022年9月30日正式实施,2023年8月首次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次为第二次延期。
政策的连续性延续反映了管理层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准确判断和精准施策。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期,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面临一定阻力。
一方面,部分居民对市场预期仍存观望情绪;另一方面,换房过程中的税费成本确实构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在此背景下,延续退税政策有助于降低换房成本,激发改善性需求潜力。
以具体案例分析,假设某纳税人出售住房成交价200万元,原购房价值100万元,按差额20%计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万元。
若其在一年内购买价值200万元或以上的新房,则可全额退还此前缴纳的20万元个税,实际减负效果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与其他房地产调控措施形成了有效配合。
2025年底,相关部门还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至3%。
多项政策叠加实施,不仅直接降低了购房税费成本,更有利于加速房地产交易流转,促进市场活跃度提升。
从宏观层面看,延续换房退税政策体现了税收政策在房地产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精准的税收优惠,既能有效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又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刺激措施,体现了调控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业内专家认为,该政策的延续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一方面,有助于释放被抑制的改善性需求,促进存量房交易活跃;另一方面,通过降低换房成本,有利于住房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住房政策的关键在于“稳”和“准”。
延续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以制度化方式降低改善性换房门槛,有助于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推动存量资源更顺畅地流动。
未来,随着更多配套措施在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获得感、把市场活力建立在可持续的基本面之上,房地产市场有望在稳定预期中实现更均衡、更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