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坝街道创新推出"社会公益服务令" 联动多方探索轻罪治理新方式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轻微刑事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正一直是基层工作的难点;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经过三年实践,创新建立以《社会公益服务令》为载体的协同治理机制,为此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解法。 传统轻罪治理模式短板明显。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社区矫正对象中,轻微刑事犯罪人员占比超过60%,但基层普遍面临矫正手段单一、社会融入困难等问题。茨坝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强介绍:“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战,法院判、司法管、街道看,矫正效果往往事倍功半。” 针对这一困境,2021年起该街道联合区法院、司法局构建“三驾马车”协作机制。法院筛选适宜参与社会服务的缓刑人员,司法局提供法律教育和技能培训,街道搭建服务平台、对接社区需求。三方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整合。 该机制的核心是将公益服务纳入教育矫正体系。在近期开展的“新春送暖”行动中,32名矫正对象参与为独居老人送年货、普及防诈知识等志愿服务。曾因交通肇事接受社区矫正的张某某表示:“通过清理社区河道、参与普法宣传,我重新找到了自身价值。” 为确保服务实效,街道建立“需求清单+能力评估”双匹配机制。一上摸排社区需求,将服务细化为环境整治、助老帮扶等6大类18项;另一方面根据矫正对象特长分组,实现精准对接。截至目前,已开展服务活动47场,惠及居民2800余人次。 这一实践取得多重成效。矫正效果方面,参与者再犯率为零,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社区受益方面,累计解决环境卫生等问题63个;治理效能方面,部门协作效率提升40%。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所专家认为,该模式实现了法律惩戒与社会教育的统一。 据悉,茨坝街道正将这一机制向矛盾纠纷调解、特殊群体帮扶等领域延伸。计划年内建成“公益服务基地”3个,开发服务项目30个,推动形成“惩戒-矫治-回归”的完整闭环。盘龙区委政法委表示,将总结推广这一经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 结语: 从“违法者”到“服务者”的身份转变,折射出社会治理理念的变化。茨坝街道的实践表明,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刚性约束,也需要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和融入社会的通道。这种兼具法理与人情的治理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体现,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启示。

从“违法者”到“服务者”的身份转变,折射出社会治理理念的变化。茨坝街道的实践表明,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刚性约束,也需要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和融入社会的通道。这种兼具法理与人情的治理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体现,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