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部署整治趋利性异地执法 推动破产制度与执行程序深度融合

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释放重要司法政策信号。

会议直面当前司法实践中的深层次矛盾,将整治趋利性执法和违规异地司法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

最新司法统计显示,在刑事一审收案总量下降的背景下,2025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逆势增长2.2%,其中串通投标、虚开发票等七类重点案件增幅显著,暴露出市场秩序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分析认为,此类犯罪增长与三个深层因素密切相关:一是部分市场主体在转型升级压力下采取违规经营手段;二是跨区域经济活动增加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三是新型经济业态衍生出法律适用盲区。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扭曲资源配置,更会削弱投资者信心,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法打出制度组合拳。

在执法监督层面,将建立"双轨制"纠错机制,既通过智能审判系统强化类案监督,又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规范。

数据显示,该机制试点地区涉企案件申诉率已下降18%。

在市场竞争维护方面,会议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内卷式"竞争的司法研判,目前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指南2.0版,新增数据垄断、平台"二选一"等21项裁判标准。

破产审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手术刀",成效持续显现。

2025年全国法院通过"执破衔接"机制,使2.9万家长期占用资源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同时运用重整程序盘活资产逾3000亿元,帮助1481家企业重获生机。

以某新能源汽车集团破产重整案为例,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债转股等创新方式,不仅保住2.3万个就业岗位,更推动企业当年实现扭亏为盈。

会议还部署了前瞻性改革举措: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缩短信用惩戒期;二是试点"预重整"制度,允许困境企业在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前启动自救谈判;三是开发全国企业司法风险预警平台,整合23个部门的监管数据。

这些措施预计将使企业司法成本再降低15%以上。

法治的权威在于公正与克制,市场的活力源于规则与信用。

纠治趋利性、违规异地执法司法,既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也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完善执行与破产衔接,则是在更深层次上为公平竞争“立规矩”、为资源配置“疏堵点”。

在规范与治理并进中,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让失信者付出代价,才能以更稳定的预期和更公平的秩序托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