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推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重点覆盖基层需求

问题: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要从“有项目”走向“有效能”,关键于“触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法律援助不仅是个案救济,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在现实中,真正急需帮助的人往往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老龄化村居、劳动用工纠纷高发行业等区域,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求助渠道不顺、对流程不熟等问题。对一些重点群体来说,“知道有法援”并不等于“用得上法援”,服务可及性仍是短板。 原因:触达率不足,既有需求端的客观障碍,也有供给端的结构性约束。一上,“一老一小”、新就业群体、残疾人等群体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总体偏弱,遇到纠纷时容易错过取证、时效、管辖等关键节点;同时,部分群体流动性强、作息不固定,难以传统窗口时间获得服务。另一上,基层法律援助资源相对有限,专职力量难以覆盖高频、碎片化、多类型的咨询与程序性协助需求;一些地方在服务供给上仍存在“等上门”的惯性,主动发现问题、提前介入的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服务触角延伸不够、精准对接不足。 影响:触达率能否提升,直接关系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也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成本与效率。法律问题如果不能在早期获得专业指引,劳务争议、赡养抚养、侵权赔偿等原本“可调可解”的矛盾,可能演变为长期诉讼,甚至累积为群体性风险,增加基层治理压力。反过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若能在社区网格、学校场景、用工集中行业等“关键节点”前置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也能推动纠纷在基层依法、有序化解,从源头减少对立情绪和社会成本。对高校而言,系统化志愿服务还能促进法治教育与实践衔接,为培养法治人才提供真实场景和公共服务导向。 对策:推进“法援志愿行”走深走实,应在“下沉、精准、专业、可持续”上发力。第一,服务方向要“跟着需求走”。法律援助机构应强化主动性,围绕重点群体聚集区域和高发纠纷类型,组织志愿者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提供现场咨询、材料整理、流程指引、申请协助等服务,把服务尽量放到群众最容易触达的位置。第二,服务内容要“因地制宜建品牌”。各地可结合产业结构和人口特点,打造劳务纠纷化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福利保障等特色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链条,提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和辨识度。第三,队伍建设要“扩容提质并重”。在专职力量之外,应拓宽志愿者来源,将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退休司法人员等纳入体系,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志愿力量,并通过培训、督导和风险防控,确保服务质量与规范性。第四,机制保障要“让服务可持续”。探索更科学的激励机制,将法学类学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学分等制度衔接,使其在服务中巩固知识、积累经验;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人员,在“法律明白人”“驻村律师”等角色上给予优先支持,并落实相应补贴与保障,推动志愿服务与职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增强队伍稳定性。 前景:从三部门联合部署看,“法援志愿行”不仅是一项阶段性活动,也表明了以志愿服务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以多元主体参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政策导向。未来3年至5年,若能在制度衔接、资源统筹、信息化支撑和质量评估上同步推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有望从点状供给迈向网络化覆盖:既让重点群体“遇事有处问、程序有人带、权益有人护”,也促使更多纠纷在基层依法解决、在萌芽阶段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夯实群众基础。

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法援志愿行”持续推进,将继续补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让更多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这既能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支撑,也将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夯实基础。让法律援助真正触达每个需要的角落,群众的法治信心和法治自觉才能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也将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