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8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跟岗位调整有关的案子,结果给很多人上了一课。这个案子的原告是一家技术公司,被告是叫沈先的工程师。2024年8月的时候,公司说生意不好做,通知沈先生把原来的工作岗位取消了,让他去生产部门当流水线工人。公司一开始只说让他借调6个月,还说允许他在内部应聘新岗位。要是没应聘上,借调期就得延长到12个月。等时间到了,再商量是不是转岗、待岗或者解除合同。沈先生觉得这个变动太大了,就不同意。因为公司没给他回复,他就还是在原来的岗位上打卡上班。后来公司就以他旷工和拒绝调遣为由,单方面把合同解除了。 沈先生认为公司这样做不合法,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支持了他的请求。公司不服气,就又告到了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公司说这次调整是正常行使自主权,符合合同和经营需要;沈先生则反驳说岗位变化太大了,还说自己一直在原岗位上班,不算旷工。 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公司有自主权,但这个权利是有限度的,必须合理。沈先生原来做工程师,现在变成操作工,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劳动强度完全不一样了。而且公司给出的借调方案里还可能面临待岗、解约这些不确定的安排。沈先生担心以后的工作、待遇都会受影响,拒绝去新岗位报到是有道理的。 法院觉得沈先生的行为有合理理由,他还一直在原岗位打卡上班,说明他还想工作。公司不能光凭这些就认定他旷工了。最后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合同。 这个案子的判决告诉大家:企业不能随便调岗!他们虽然有权利调整工作安排,但必须得讲理由、讲公平。现在产业变化快、结构调整多,这类纠纷越来越多。有些企业为了省钱或者改变方向,就单方面给员工调岗借调,容易引发争议。 这次判决就是在提醒大家:用工自主权不是无限的权利!用人单位得谨慎处理调岗问题,多和员工商量沟通;劳动者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有一个公平高效的工作环境。新华社报道这个案子就是希望能给社会一个明确信号:司法裁判是支持劳动者正当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