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原院长刘星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司法干部腐败案件查处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月4日通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严肃处理。经黑龙江省委批准,刘星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调查显示,刘星海作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其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企业索要费用;干预司法活动;侵吞公共财物;与不法商人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办理等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分析人士认为,刘星海案反映出少数司法领导干部在监督不到位时,将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损害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政法系统持续推进教育整顿,但仍有个别人顶风违纪违法,说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针对有关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推进政法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专家建议,更健全司法责任制,推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衔接,从源头减少司法腐败风险。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任何把司法权当作牟利工具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对刘星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再次表明纪法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没有例外。唯有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约束,将监督贯穿司法运行全过程,压实思想和制度约束,才能守住公平正义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