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扎根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结合三十余年的乡邮工作经历,切身感受到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紧迫性。近期调研中,她对石泉县检察院妇女权益保障上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围绕当前短板提出了针对性建议。赵明翠调研中发现,基层妇女维权仍面临不少现实困难。她指出,一些农村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劳动侵权或财产纠纷时,常因法律意识不足、经济条件受限、对司法流程不熟悉等原因而放弃维权。背后折射出基层妇女在获取法律帮助、了解维权渠道上仍存明显不足。加之取证难、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维权难度深入增加。石泉县检察院的实践为破解上述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自2023年以来,该院支持多起涉及妇女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起诉,累计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2.4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26万元。同时,检察机关对遭受人身损害、诈骗等侵害的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协调主管部门和社会资源开展综合帮扶,帮助受害妇女尽快走出困境、重建生活信心。涉及的成效显示了司法机关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赵明翠认为,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妇女依法维权,说明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导向。她建议深化“检察+妇联”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涉妇女权益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案件线索发现、证据调取、诉讼支持、社会救助等环节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完善司法保护、社会救助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在普法宣传上,赵明翠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以案释法,用更通俗的方式普及反家暴、平等就业、人身保护等法律知识,让更多基层妇女知法、懂法、会用法。她希望通过持续努力,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更好回应妇女群体的实际需求。
妇女权益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司法力量真正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感知的维权实践,才能更有效地筑牢妇女权益保障的制度支撑。这既是乡村振兴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体现。